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104668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2023年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稳固提升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全区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和?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工作方案?、?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突破“难、硬、重、新工作安排和我区城乡房屋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开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方

2、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根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根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开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3年,完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剩余重大隐患房屋整改整治;对城乡经营出租房屋开展巡查“回头看;夯实“一楼一档,完善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信息数据。 2023年,根本完成城乡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2023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转入常态化监管,实

3、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整治重点 在2023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根底上,压茬推进,加快房屋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以下类型房屋的整治: 一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客运场站、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 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 四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五未经有相关

4、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七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以及50年代以来建成的老旧公共建筑供销社、农机站、电影院、会堂、百货大楼等。 三、行动任务 一聚焦重点,持续消除隐患 聚焦七大类整治重点房屋,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全面核查跟踪,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主要开展6个专项工作: 1.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分级分区分领域,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对全区城乡既有建筑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通过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等九个方面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一是未依法办理

5、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6、第一阶段核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由乡镇街道组织全面排查,将房屋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区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教育、体育等相关审批部门逐一核查,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第二阶段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清查中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联动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稳固2023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机制以及标准审批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2.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依据“管行

7、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那么,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政府负责,条块结合,针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钢结构房屋、违规群租房以及各类酒店、宾馆、办学办医、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领域房屋,特别是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全面排查到位,摸清底数,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催促跟踪整改落实。其中: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教育效劳机构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和查处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等民政

8、效劳机构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指导大型商贸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电影院等营业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各类体育健身场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A级景区等旅游、文化场所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交通客运场站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其他区直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3.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在之前排查的

9、根底上,以用作经营出租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复核、查缺补漏、纠偏纠错,逐一查清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对新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复核排查工作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于2023年6月前整治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农村房屋,于2023年12月底前根本整治到位。标准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行为,对农村村民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改建住宅为经营性用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开展“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核查。属地乡镇街道负责,2023年底前全

10、面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夯实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数据。乡镇街道一级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状况,对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好信息复核和动态更新。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和已加固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场100%复核,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问题的,要催促整村、整镇返工并做好复查。要应用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加强房屋大数据分析,开展房屋安全根底性研究,编制辖区房屋安全分析报告。 5.开展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开展工业厂房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对钢结构厂房存量集中的区域,要组织钢结构专家技术力量开展

11、全面复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对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快处置,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要全部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6.开展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街道,针对参与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功能或承重结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狠抓房屋安全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底线意识,标准中介机构行为,开展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提升,严厉打击“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严防漏管失管引发事故,推动行业转型提升。 二建章立制,

12、强化常态管理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主要建立6项制度: 1.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整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等网格,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专职综合网格员,保障人员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房屋安全纳入巡查重点,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房屋定期巡检,包括违规装修改造监管。 2.建立行业核查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开放房屋数据库端口给各相关审批

13、部门使用,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核查抄报联动机制。由相关审批部门对酒店、宾馆、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场所、厂房、市场等房屋安全进行核查,对无法提供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结构安全性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依法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前方可使用。完善审批监管机制,对出租、改变使用功能房屋,逐一明确前置条件和审批要求,并经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登记备案或审批。 3.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制度。探索建立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坚持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对于“四无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需鉴定

14、提供安全性证明后,方可继续使用或补办手续;发现生产经营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责成业主立即委托安全性鉴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委托安全性鉴定;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站、体育场馆、养老效劳用房、交通客运场站、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到达设计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委托安全性鉴定;当年鉴定为安全的,定期每5年重新鉴定一次;二次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对主体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有改变的,需经原设计单位或者专业鉴定机构出具评价结论,否那么不得投入使用。 4.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专家判定、人员撤离、应急处置机制,特别

15、针对纳入监测使用的一般隐患房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老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查,落实相关保障保护措施,发现隐患升级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催促整改。结合城市体检,开展重点区域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 5.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区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将房屋安全治理情况分级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问效问责。 6.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公安部门配合,根据房屋安全情况,依托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实现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和动态管理。未取得安全“健康绿码的房屋,不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 三疏堵结合,有效消化难点 开展试点,加快实施一批工业集中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纳入重点项目,分年度实施。主要实施4大工程: 1.城市危房改造工程。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结合棚户区改造,按照房屋危险程度,对城市危房分年度、有方案实施改造。对规模不大、鉴定为C、D级的老旧宿舍、公寓楼、零星危房,可通过提前收储、提供过渡,或面积公证、货币补偿,或由社会中介机构配合置换,或组织业主集资重建等方式分类处置,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