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金融支付效劳意见 为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全面提高城乡金融支付效劳一体化程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促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和公共效劳体系的有效融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效劳环境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效劳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符合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精神,是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配置,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性金融效劳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金融根底设施、促进城乡金融效劳均等化,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促进农村公共效劳的实现,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业
2、繁荣开展,效劳方便群众、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推动科学开展出发,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寿光模式,为广阔农民群众提供“身不出村存取款、足不出户可缴费的优质效劳,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支付效劳整体水平,让现代化金融效劳惠及更多农民。 二、根本原那么 (一)科学规划,适度竞争。根据支付结算业务量和支付需求情况,科学规划金融支付网络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在总体规划布局的根底上,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效劳好、使用便捷的金融支付工具,以适度竞争促进效劳水平提升。 (二)分层实施,稳步推进。根据农
3、村行政村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开展状况等差异性,分层次配置不同的金融支付工具。2023年选择青州、安丘、诸城3个市实施重点推进,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强化监督,风险可控。强化监督检查,保障金融支付体系平安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效劳环境,促进农村公共效劳体系和金融支付效劳体系一体化开展,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效劳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问题,确保在2023年底前,金融支付效劳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二)具体目标。 1.到2023年底,涉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开
4、通助农取款效劳,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布放1台金融根底设施(atm、pos、 支付终端、农民金融自助效劳终端等),提供助农取款效劳。对于人口数量多、经济相对兴旺的行政村,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全部进驻提供助农取款效劳;对于人口数量少、经济相对落后的行政村,选取至少1家金融机构提供助农取款效劳。 2.实现全市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量比2023年增长20%,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根本建成完善的内部清算网络,能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不少于1.4张,较2023年底增长20%;atm、pos机具布放数量较2023年底分别增长2023%和20%,分别到达1318台和1202368台;
5、国家各项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四、金融机构工作任务 县域以下所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主动承担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根底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根底设施布放力度,增加atm、pos、 支付终端和农民金融自助效劳终端等金融根底设施在镇街和行政村的布放量,普及推广网上银行、 银行、 银行和自助银行等,有效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扩大助农取款效劳点规模,其中助农取款效劳受理终端可使用普通po
6、s机、带硬件加密功能的 支付终端(即农业银行“转账 、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农村信用社“ pos)或农村信用社“农民金融自助效劳终端。 (二)明确量化指标。各金融机构要制定针对农村市场的金融支付效劳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建设工作指标,提供有效的农村金融支付效劳。到2023年底,农业银行惠农卡发行到达82万张,农户覆盖面到达60%以上;“三农效劳站到达3000个; atm投放量到达500台,自助效劳终端到达190台;pos机投放量到达2500台;转账 投放量到达4.2万部;个人网上银行到达65万户, 银行到达75万户, 银行到达45万户。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布放农民自助设备终端1600台,助
7、农取款 pos机2022台,万村千乡工程信息机按照市商务局确定的商户全面布放,农村信用社布放 pos机6500台、atm取款机700台,在农村地区布放电子机具总量到达1202300台。 邮政储蓄银行以“商易通为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以全市268处网点为依托,在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9600个助农取款效劳点建设,实现效劳网点行政村全覆盖。 (三)做好风险防范。要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并实施严密跟踪、监督,有效防范和杜绝假币风险、操作风险和资金流动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平安、顺利进行。 五、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自2023年起,财政部门在3年内对涉农金融机构新发放的
8、52023万元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地方留成部门给予等额补贴,并按该利息收入的2023%计算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局部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额不超过3年内涉农金融机构电子设备投入、运行维护费用的50%。未完成量化指标的涉农金融机构不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从涉农金融机构因业务拓展新增加税收地方留成局部中解决,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和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二)强化资源配置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各类涉农政策性财政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由布设网点的银行机构代理,并通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直接发放。银行机构的选取要重点向效劳质量高、设施布放量大和行政村覆盖范围广的银行机构倾斜。 六、组织领导 市
9、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以及各金融机构市级管辖行、银联商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七、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播送、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助农取款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农村金融支付效劳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