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xx,女,1978年3月7日生,汉族,住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 被申请人。xx,女,1990年4月3日生,汉族,住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相关机构对鲁xxxx民初xxxx号原告徐xx诉王x民事借贷纠纷一案中以下事项作出鉴定: 1、申请对王x于2023年11月22日向徐xx出具借条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2、申请对王x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加本案诉讼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系母女关系。 2022年4月6日,由于被申请人受到强烈刺激,精神几近失常。申请人
2、于2022年7月12日陪同被申请人到xx精神卫生中心咨询就诊,被诊断为:遭受惊吓后引起的“急性应激反响症。随后,被申请人在该院进行治疗,使用“电休克治疗后根本痊愈。 2023年4月8日,被申请人再次被强行带到xx精神卫生中心接受精神治疗。精神卫生中心诊断被申请人患有躁郁症和sch(即精神分裂症),并于当日住院治疗,2023年8月7日出院,住院83天。 2023年1月2日,被申请人向本案原告出具借条。借徐现金捌万元整,署名为王,日期为2023年11月22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2023年被诊断患有躁郁症和精神分裂症,虽经xx精神卫生中心治疗83天后出院,但被申请人精神状态却每况愈下。另外,因精
3、神分裂症的病因复杂,尚末完全说明,目前可以确定的一些影响因素,对疾病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因此,目前的医学治疗水平只能对症治疗,达不到对因治疗即除根治疗。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对防止复发和再住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应定期复查,坚持服用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但被申请人出院后从未进行复查,也一直未服用任何关于精神病的药品用于控制病情。根据民法通那么相关规定,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被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2日作出的出具借条的民事行为并非申请人代理,亦未经申请人同意、追认。为查明案情,维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如上鉴定申请。 此致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