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屋平安责任书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平安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平安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撤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那么,由此出现的平安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
2、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人(承租房):签订日期:出租屋平安责任书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平安,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平安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平安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平安本卷须知。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平安,加强消防平安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平安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
3、有消防平安隐患,有权及时催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平安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平安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的要求,配置符合标准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XX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平安制度。
4、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平安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平安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平安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平安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2023、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