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和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认清我市残疾人事业开展的形势和意义 我市现有残疾人4.3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关联近五分之一的家庭。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开展,全市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开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残疾人事业根底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事业仍相对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开展,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沅江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全市
2、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 (二)明确加快残疾人事业开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开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沅江的奋斗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着眼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开
3、展残疾人事业良好环境,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全面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 目标任务。每年扶持202300名残疾人增收脱贫。到2023年,根本完成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到2023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效劳、人人享有适度保障,就业更加充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到达85%;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每人掌握一至两门脱贫致富的实用技术。通过2023年左右的努力,残疾人事业开展水平居全市乃至全省中上位置,实现政策体系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效劳体系完备、参与环境和谐、残疾人事业全面开展的目标。 二、加强医疗康复工作,改善残疾人生存条件 (
4、三)继续实施康复重点工程。以脑瘫、弱智、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及精神病综合防治为重点,积极开展白内障复明、肢体矫治、假肢装配、听力语言训练、辅助器具供应等工作。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完成上级方案任务的根底上,积极主动争资立项,更多地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资金倾斜和慈善机构的合作与扶持,着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 (四)建立社会化康复效劳体系。在全市建立以专业机构为骨干、村(社区)为根底、家庭为依托的多层次、多类型康复效劳网络,整合康复效劳资源,提供多种康复效劳。按规定,在市区建立起一个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开展辅助器具供应、训练指导、知识普及、亲友
5、培训、简易训练器材制作等活动。80%以上的村(社区)要建立残疾人康复效劳指导站,配备好康复员,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根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推进康复进村、进社区,效劳到家庭工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效劳的目标。 (五)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村、社区康复员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加强康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市残联和市卫生部门负责实施专职康复效劳人员的培训,每年举办一期以上康复员业务培训班,并积极选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的根本需求 (六)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助制度。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完善针对残
6、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措施及加大临时生活救助力度。根据城乡低保政策,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开展,逐步提高对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残疾人,下同)的救助水平。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或残疾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七)加大残疾人根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力度。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补贴政策,适当减免个人缴费局部和提高补助标准。
7、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局部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残疾人的住院补偿比例,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取消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已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残疾人住院治疗按照已出台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农村低保户中的残疾人住院治疗,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患者用药、脑瘫等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将国产假肢装配、智障、孤独症、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和肢残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医疗康复工程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切实解决残疾人医疗康复工程的转诊费用结算问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工程,确需跨县进行的,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首诊医疗机构或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对其医疗费用应予以补偿结算。加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残疾新生儿的干预工作,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