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先争优规章制度二那么 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制度 目标公示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初依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党员和干部的思想实际,制定党组织“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指导党员制定个人“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示范创立制度。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以争创“党员示范户、“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党员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党员在思想政治觉悟、效劳科学进展力量、创业致富力量、业务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业绩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 述职评议制度。基层党委在每年底组织所属支部就党组织和党员年初
2、创优目标履行状况,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职,并组织参与评议人员依据“满足、根本满足、不满足三个等次,对党组织和党员工作状况进行现场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的重要依据。 督查考评制度。依据工作重点和阶段(环节),定期不定期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做到日统计、周督查、月点评、季总结、年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气氛。 “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第一条为鼓舞先进,树立典型,有效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建设,鼓励宽敞同学刻苦学习,奋勉向上,乐观创新,促进同学综合素养的全面提高,培育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用型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3、同学的“创先争优分为“院级、“系部级。一般是在每学年(或学期)开学初期进行评比并表彰。 第三条“院级分别设“先进班集体及“三好同学、“优秀同学干部、“优秀毕业生、“单项活动乐观分子、“优秀同学奖学金、“单项嘉奖金。 第四条评审权限及程序: “院级:在民主评议根底上由各系(部)负责推举,同学工作处汇总,同学工作会议争辩,报院务会议审定; “系级:由各系组织评比并表彰。表彰结果必需报同学工作处备案; “省、市级:在受“院级表彰的根底上选拔,由基层推举,学院审核上报。 第五条各项的评比方法附后。“系级的可参照本方法,结合各系的实际工作状况另制定平比方法。 第六条同学个人获奖的有关材料进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本方法由同学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