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关于加强建立工地塔式起重机平安治理的假设干规定 建立工程塔式起重机平安治理,是我市建立系统平安消费治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平安监控重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等各环节中,建立、监理、安装(租赁)、使用、检测等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平安消费责任,上述单位要按照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和相关的平安技术标准、标准对塔式起重机进展平安治理,完善有关治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现提出加强建立工程塔式起重机平安治理的八项规定。 一、平安技术治理材料的根本要求 每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包括施工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施工
2、现场应有满足设备平安运转的使用说明、维护治理的技术材料和各方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材料作备查。 设备档案材料应包括: 1、制造厂提供的消费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 2、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详见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 9462-1999条文7.2.6) 3、塔吊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含安装检测报告、安装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 4、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5、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存在的征询题和评价。 二、设备租赁单位运营的根本条件 塔吊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我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出租设备的平安功能,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活动。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1、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视检验合格; 2、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 3、存在严峻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 4、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平安技术标准规定。 三、建立塔吊单机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我市建立工程上使用的塔吊(包括建筑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出租设备,在用设备及闲置设备),须在我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治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内容有:核查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的完好状态、设置注册登记铭牌、永久注册登记号和广州市建立工程塔式起重机治理手册。注册登记治理方法另行制定。 四、塔吊使用的平安环境 国家标准塔式起重
4、机平安规程(GB5144-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起重机械监视检验规程对塔吊与建筑物、架空输电线路、塔吊之间的平安间隔有详细的规定。针对我市高层、超高层建筑密度大等情况,工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妥善规划塔吊的安装位置,充分考虑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平安环境和塔吊本身的平安。 1、塔吊与邻近建(构)筑物和高压电线应保证足够的平安间隔,特别情况下必须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安装高度超过50米的塔吊必须确保吊臂360回转空间;在50米以下高度、非工作状态时吊臂不能随风自由回转的塔吊,必须在塔吊安装方案中制定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平安防护措施,平安防护措施的制定应以塔吊使用说明书为按照(说明书上无载明的应由制造厂出具意见),并由两名具备工程师资历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出论证意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工程监理机构审批前方可施行方案。 2、塔吊不得在公共场所吊重作业,特别的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作封锁戒备;起吊作业时,起吊物不得通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的上空。 3、推行使用动臂式塔吊和内爬式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