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根据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合率,加强宣传,优化补偿政策,使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全民参保。进一步标准管理,强化监督,创优效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持续健康开展。为此,各村、社区和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目标任务 2023年目标任务是:参合率达99%以上,覆盖率达100%。 二、参合对象 户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长期居住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三、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
2、准 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纳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120元/人.年,二档为240元/人.年。以户为单位,全部参加正在服役的义务兵除外。继续实行参合资助政策,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至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民政、计生等部门按政策予以全额资助;选择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差额局部由其个人承当。城乡居民只要缴纳了医保费,当期保费不能退还。 四、各级财政补助标准 待定以正式文件下达为准。 五、补偿报销标准 以市人社部门出台的标准性文件为准。 六、完成时间 参合筹资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过时不再办理参保。 七、工作措施 1、领导到位。镇成
3、立参合筹资领导小组,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邱先武,副组长:副镇长吴万培,成员:曾家华、何清兰、杨长知、蒋洪文、张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家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2、责任到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参合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从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要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专门负责参合工作。 3、宣传到位。镇、村居、组网格三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进村社区入户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宣传。积极宣传参合居民受益典型事例,善于利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要使居民消除不必要的担忧和疑虑,调动居民参合的积极性,
4、要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强化居民的自我参保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 4、工作到位。各村社区在收缴居民个人筹资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收集根本信息要耐心细致,填写个人资料要标准准确,防止漏填、错填、返工的现象。每周五各村社区必须上报完成情况,经城工办汇总后上报医保局。 5、配合到位。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一边将居民自筹资金及时存入县镇人民政府账户,一边及时将居民根本信息提供应镇卫生院,确保收缴、存入,收集、录入等细节环环相扣不脱节,严禁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6、考核到位。今年镇政府继续将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参合筹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工作
5、的开展情况给予表彰或扣减目标分值。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考核:2023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的,按0.4元/人标准付给村社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23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的,按0.3元/人标准付给村社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23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的,按0.2元/人标准付给村社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未按时完成参合任务的,按相关规定扣减年度目标分。 7、督查到位。2023年11月5日起,镇效能办每天督查工作开展进度,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并上报一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和杜绝各类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每两天向镇效能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时报告情况、工作进度滞后的村社区,镇效能办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