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未经清算能直截了当起诉退回合伙投资吗? 征询:重庆某公司与何某于2023年1月协议合伙运营无烟煤,公司方出资37万元,由何某出场地并由何某实际操作合伙事务,合伙运营期间1年。双方合伙运营两个月后,双方不再接着运营,何某也外出经商。现在该公司欲直截了当起诉恳求何某退回出资37万元。请征询能否得到法律支持?重庆 陈先生答:按照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截了当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那么,该公司及何某应对合伙期间运营情况进展审计并清算,确定盈亏数额。假设是盈余或者持平,该公司才有可能退还合伙资金。假设是亏损,那么不仅不能收回出资,而且还会将其出资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一并用于债务清偿。因此,该公司假设直截了当诉请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