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法文档篇一:保密法文档涉密职位又称涉密岗位,是国家保密局和省保密局核预备案的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保守国家机密法(修订草案)规定涉密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治理。涉密人员应当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恪守保密规章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机密(保密法是保护国家机密的根本法律,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根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9日修订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施行,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开
2、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关于全面加强新情势下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专家分析认为,修订后的保密法有诸多亮点:缩小了国家机密范围,提高了定密的标准性、科学性和精确性,在有力保障国家信息平安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视权,加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1)核心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治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国家机密事项,所掌握的机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平安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a参与国防严重方针、政策、规划制定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专家;b集团公司确认的知密度高的专家;c绝密级军工工程、工
3、程的总指挥、总师、总工程师、总质量师、总体主任师和承担总体建造任务企业的主要领导(含技术领导);d密码(商用密码除外)方案设计人员;e其他重要人员。(2)重点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重点涉密人员是指产生、治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机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国家机密事项,所掌握的机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平安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a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b绝密级工程、工程的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质量师和主任(副主任)设计师、主管(副主管)设计师、监造师、工程组组(副组)长等消费和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c机密级工程、工程的总(副总)指挥、总(副总)设计师、总(
4、副总)工程师、总(副总)质量师和主任(副主任)设计师、主管(副主管)设计师监造师、工程组组(副组)长等消费和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d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国家机密打算、设计、消费、运营、财务、保密、国家平安等负责人、业务骨干;e机要、密码治理人员和涉密材料、档案、信息网络的主要治理人员; 1f其他重要人员。(3)一般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外产生、治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机密事项,所掌握的机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平安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a军品研制、消费、试验和治理等涉及国家机密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b经常接触国家机密的其他工作人员。参加涉密层
5、次划分人员的范围是在职职工、返聘人员、借调人员和离开涉密岗位不到3年的人员。在保密与窃密的斗争中,人是根本,涉密人员是关键。目前,我们对涉密人员的治理,根本上还处于“信任治理阶段,缺乏制度标准,新修订的保密法习惯新情势和新要求,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治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治理,使保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一、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分类治理制度。涉密人员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涉密岗位合法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机密事项的人员。对涉密人员范围的界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更好地保守国家机密。新保密法规定涉密人员实行分类治理制度。按照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机密的程度,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
6、一般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上工作并接触、知悉或经管绝密级国家机密的涉密人员应当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上工作并接触、知悉或经管机密级国家机密的涉密人员应当确定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上工作并接触、知悉或经管机密级国家机密的涉密人员应当确定为一般涉密人员。二、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任用审查制度。涉密人员的工作事关国家平安和利益,职责神圣、责任严重。机关、单位要贯彻先审后用的原那么,在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前按照规定进展严格的审查和考量,严把审查和任用关,把国家机密交给政治上可靠的人来管。机关、单位在审查涉密人员能否从事涉密工作时,通常要审查本人的政治条件、个人质量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政治条件合格、个人
7、品行优良、没有特别的社会背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才可进入涉密岗位。详细而言,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公民;(2)热爱祖国,忠于宪法和法律;(3)忠诚可靠,品行端正;(4)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5)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工作素养和工作才能。国家机密无小事,机关、单位要做好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必须从源头上把好“管人关,在用人上做足做细工作,才能确保任用的涉密人员是真正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才。对涉密人员进展审查,既是机关、单位的一项权力,更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三、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涉密人员上岗要进展培训。对人的治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点。涉密岗位责任严重,要按照“积极防范、突出
8、重点、依法治理的保密工作方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和培训,以维护国家的平安和利益。保密应当着眼于提高保密认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所有涉密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1)保密法律规章;(2)保密知识技能;(3)保密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培训要使涉密人员加强保密认识,理解和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和保密法律法规,提高保密责任感,自觉履行保密职责。四、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签订制度。保密承诺书是指保守国家机密的承诺书,即依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治理的规定等有关保密政策法律的规定,接触、知悉或者经管国家机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与机关、单位签订的,保证已理解各项保密制度、履行保密
9、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签订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和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的干部职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现保密责任制的全面覆盖,使所有接触、知悉或者经管国家机密的人员清晰、明白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1)涉密人员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与义务;(2)涉密人员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待遇;(3)涉密人员应当恪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要求;(4)对涉密人员的奖惩规定;(5)其他应当事先告知涉密人员的有关事项。五、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出境治理制度。涉密人员出境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和要求。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
10、境将对国家平安造成危害和对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批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有关机关特指公安、国家平安机关,两者不是一回事。对涉密人员的出境限制,既包括还在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也包括离开涉密岗位但还在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经批准出境时,涉密人员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本人的工作性质及知悉的国家机密事项。随团出境的不得擅自离团与境外人员接触;不得在有境外人员在场时和在境外的住地、车辆中议论机密事项。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办理出境手续;严禁故弄玄虚,以其他身份骗取办理离境手续。六、建立健全涉密人员脱密期治理制度。所谓“脱密,
11、顾名思义,确实是不再接触国家机密。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离任,经批准离岗离任的,必须对事实上行脱密期治理。“离岗是指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但未离开原工作的机关、单位,只是调到本机关、单位的非涉密岗位上工作。“离任是指涉密人员既离开涉密岗位,同时也离开原工作的机关、单位。实践中关于脱密期的一般做法是,先将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在非涉密岗位工作至脱密期完毕,才同意其离任。脱密期的长短,要依照所接触、知悉和经管国家机密的程度和详细情况进展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是保密义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应履行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既要承担法律给予所有公民的保守国家机密
12、的义务,同时,还要保守由于工作所知悉的国家机密,即便脱密期已过,只要知悉的国家机密没有被解密,涉密人员仍然有保守这些国家机密的义务。二是就业限制。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离任,经批准离岗离任且在脱密期内的,不准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涉密人员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脱密期内不得辞去公职,只能调到本单位的非涉密岗位工作,待脱密期完毕,才可辞职。三是出境限制。对涉密人员的出境限制,既包括还在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也包括离开涉密岗位但还在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七、建立健全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处在涉及国家机密的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一般人员多,关于他们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
13、条件和岗位待遇,必须提供特别保障:一是保障涉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时获得必要的物质保障权利;二是保障涉密人员参加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三是保障涉密人员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批判、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四是保障涉密人员享有申述和控告的权涉密人员是特别的载体,是保密工作的重点。科学、精确界定涉密人员,严格履行资历审查和保密承诺等有关涉密人员的根本治理制度,是加强涉密人员治理的前提和关键,关于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明确保密工作重点,加强保密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期“特别筹划以“涉密人员治理为题,希望进一步推进涉密人员治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涉密人员是保密治理的根本对象
14、。对涉密人员有效治理的前提,是精确界定涉密人员。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精确理解涉密人员的概念,进而明确涉密人员确定的基准和程序等相关咨询题。3相关特点修订后的保密法有诸多亮点:缩小了国家机密范围,提高了定密的标准性、科学性和精确性,在有力保障国家信息平安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视权,加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15、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1.保密法保密法施行方法分别于何时公布和施行?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施行方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施行方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
16、行。2.保密法的立法主旨是什么?答:保密法的立法主旨是:为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的平安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立事业的顺利进展。3.保密法的公布施行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答: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拟完备的、与情势相习惯的治理保守国家机密工作的法律,它的公布施行,关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的平安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机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它的公布施行,为我们精确地打击泄露国家机密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购、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照。第二,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机密的行为准那么。保密法的制定公布、学习宣传和贯彻施行,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