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开展,就必须按照科学开展观的要求,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本文基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针对制约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一些不利因素,提出了加快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的一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历程 新中国的农村信用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50余年的开展历史,历经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与合作制标准时期以及2022年开始的新的改革时期。从2022年开始,全国以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
2、制为中心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2022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同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8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8月,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8省(市)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西藏、海南两省区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铺开。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体制因素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再一次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成为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主体,省联社体制成为了当前农村信用
3、社改革的主流体制,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产权治理结构改革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中心。实际上,从农村信用社近年来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根本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改革深化,原因是目前正在推进的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均不同程度地感受到来自落后的农村金融体制的制约。 纵观制约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体制与农村信用社开展实际和农村信用社面临生存环境存在较大“间隙,虽然通过完善机制和手段等措施予以“磨合,但这种“大沿帽体制对农村信用社的开展仍形成了较大“负重。 一是公司治理下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负载过重。2022年,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
4、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掀起了以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治理结构的改革浪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农村信用社初步搭建起了产权治理结构。202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解决好“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在不具备股份制改造的地区,大多农村信用社选择了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模式。据笔者调查,大局部农村信用联社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企业法人制度为根底,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搭建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架构。而省联社
5、对三会一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命制,且农村信用社“两会一层均在在联社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然就形成了三会制度的虚位。一是缺乏健全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原因是股权分散,社员代表大会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二是做为农村信用社股东的农户,对信用社经营情况知之甚少,其所有者权利,包括罢免、表决权等,均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虽按章程搭建了下属机构,但因县级法人联社实力缺乏等原因,以致监事会形成了有机构无人员的状态,诸多职能不能发挥,如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联社的稽核部门发挥作用,而稽核部门属联社经营机构的组成局部,从而使监事会缺乏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权力约束机制难以保障。 二是新体制下县
6、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分散决策形成较大经营风险。从国有商业银行的开展经历来看,过去由于授权过度,县级支行、二级分行都有较大的人、财、物、信贷等决策权,从某种程度上讲,由于这种分散决策,造成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比较严重的。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加强了一级法人体制建设,普遍实行决策权上收,以及制度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内控建设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而“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经营体制,正重复着国有股改银行公司“过去的故事。虽然说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支持农村经济XX县区域经济开展中,在各个时期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经营风险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均指标大大落后于其他商业银行,在人均贷款、人均存款、人均有效资产、人均利润等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差距较大;二是技术手段落后,计算机网络系统虽已形成,但计算机系统控制仍表现为不成熟,系统风险隐患存在,如系统研发力量缺乏、系统控制缺乏、系统速度较慢、业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