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实行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的实践与思考 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推进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自律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自x年以来,我县对领导干部辞职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至今共有7名领导干部辞职,28名领导干部被扣分我们规定三年内扣满7分者必须辞职,在干部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标准,使辞职制实行有一个客观的依据 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首先要制定一个客观标准。为此,我县于x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暂行规定?,规定领导干部有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
2、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公认度、身体健康等五个方面25种情形之一的,不适应、不胜任、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辞职。我们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细化辞职认定标准,明确辞职情形的同时,还推出了辞职扣分方法,规定领导干部有23种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的,按规定档次扣13分,三年内累计扣分到达7分的,应当辞职。 二把好环节,使辞职制实行做到科学标准操作 辞职制政策性、敏感性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切实把好以下五个环节。一是把好事实核实环节。对拟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反复听情况,仔细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增强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把好酝酿环节。在核实的根底上,通过
3、核实小组、组织部部务会议、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对拟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逐级进行酝酿。三是把好决定环节。根据酝酿情况,列出拟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及理由,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在讨论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在形成比拟一致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四是把好谈话环节。组织作出处理决定后,由部领导找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逐一进行谈话。谈话中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其成绩,又指出其缺乏;既对干部进行鼓励,又缓解干部的消极情绪。五是把好跟踪管理环节。建立回访制度,形成相关档案。部领导定期找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谈话,了解他们内心思想,做好教育提高工作;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所在党组织认真配合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汇报有关
4、情况;在干部考核中,着重考核被辞职对象或扣分对象的整改情况。 三拓展渠道,为辞职制实行提供多种途径 为确保辞职制的实行,我们十分注重拓展信息收集渠道。一是做好年度、届中、届末考核工作。去年,我县相继制定出台了镇乡、街道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考核方法,初步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我们还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年度、届中、届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需在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由广阔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二是从平时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有关情况。如通过对群众举报 和信访件的核实,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
5、议,互相通报情况。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实行的领导干部辞职制,对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以及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后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一些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还存在偏差 实行辞职制的理想条件是领导干部有很强的自觉性,在出现过失、过错时能深感自责,并主动提出辞职。然而,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官本位意识在人们
6、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官升那么荣、官降那么辱的旧观念还有较大市场。许多人往往把职务升降、权力大小作为衡量干部成功与否的标志,有的甚至对辞职的干部另眼相看。领导干部辞职后,往往还会遇到职务待遇下降等问题。考虑这样的现实情况,有的领导干部不想辞职、不愿辞职。群众的思想观念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辞职制的实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更是直接左右着个人的辞职行为。应当说,经过这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的“官念有所转变,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辞职制表示理解和赞同。但是一旦改革真正落到自己头上,不少领导干部还是有想法。有的认为“辛辛苦苦了多年,没有功绩也有苦劳,到现在还拿我开刀。正因为如此,导致有些干部难以心平气
7、和地辞职退出。目前,绝大多数的辞职行为是辞职者在组织的引导、外部压力的推动之下作出的。 二辞职的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辞职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从其内在要求来说,需要制定完善的各种辞职类型的具体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理由如下:第一,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有关行为进行准确认定,作出恰当处理,防止责任追究过程中出现重咎轻责、轻咎重责的情况。第二,有利于领导干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评价。制定辞职的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尽责、自重自警。事后也能使领导干部对失职行为进行“对号入座,作出合理的自我评价,形成“不辞职不行的心理准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阻
8、力。第三,有利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形成舆论力量,推动领导干部辞职退出。 从目前各地的做法来看,实行辞职制在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方面还存在不够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自愿辞职、责令辞职的内涵和外延不明晰,在实践中不容易区分彼此的适用情形。多数地方采用列举自愿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各种情形,但没有对自愿辞职、责令辞职的内涵和外延作进一步明确。比方,自愿辞职中的“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到底指哪些原因,责令辞职中的“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到底指哪些方面“不再适合,两者的适用情形又是什么?二是定性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比拟难把握。例如,怎样的损失方可称为“重大损失?怎样的影响才算是“恶劣影响?对于
9、这些事关领导干部“进退的定性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好分寸。 三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 从某种程度上说,现在所推行的辞职制更像是组织人事部门主导的责任追究制,辞职行为大多是辞职者在迫不得已的形势下作出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各种配套制度建设,而现有的配套制度并非十分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辞职制的成效。一是岗位职责标准和考评机制有待于健全。我国尚缺乏比拟明确、具体的职权分类体系,上下左右之间、特别是上下之间职权边界比拟模糊,责任追究起来比拟困难。现有的考评机制有时还不能全面、公正、客观地反映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这为组织认定是否适合现任岗位带来一定难度。二是领导干部辞职后安置还需完善。对于自愿辞职
10、、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来说,存在一个再安排问题。领导干部辞职的原因、造成过错的主客观条件各不相同,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何区别情况做好安置工作,是推行辞职制过程中需要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三是舆论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在领导干部还缺乏主动辞职意识的情况下,要推进辞职制必须加强舆论监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促进领导干部辞职退出。目前,由于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了解得不多、不深,很难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 三、对完善辞职制的几点思考 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涉及干部考核、教育、监督、管理等方方面面,单靠在某一方面单兵挺进,往往事倍功半。只有整体联动,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一做好思想工作,为实
11、行辞职制提供良好气氛 转变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对辞职制的顺利实行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加强思想工作上下工夫,努力排除制约辞职制实行的思想障碍。一是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出现心理落差,因此,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党委领导或组织部门分管领导要找其谈话,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教育和引导辞职者总结教训,放下包袱,振作精神。到新单位后,单位领导要进行谈心交流,使其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开展工作。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水准。能否做到主动辞职,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自身的从政道德修养。要加强领导干部职业道德
12、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政治道德素质,把从外部力量推动的辞职行为逐步转变到以内心从政理念驱使的自觉行动,使其在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能主动进行自我追究,辞职补过,取信于民。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更新群众的思想观念。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消除传统文化中的特权思想剩余,淡化群众的官本位意识。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以更宽容的眼光看待干部的进退去留,为辞职者提供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 辞职制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现在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我们认为,完善充实辞职的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应当贯彻党管干部、群众公
13、认的原那么,遵循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精神,与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相衔接,使之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1、适当放宽自愿辞职的适用情形。我们认为,自愿辞职的适用情形宜宽不宜窄。对此我们是基于这样考虑的:当前辞职制刚刚起步,领导干部对辞职也需要一个接受、适应过程。相对而言,自愿辞职方式比拟体面,容易被辞职者接受,能减少干部“下的阻力。据省委组织部x年关于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对退休、自愿辞职等15项干部正常退出方式进行重要性选择时,选择“自愿辞职的人数最多,占55.4%。如果自愿辞职适用范围界定适当放宽一些,口子开大一点,可以使更多不愿意在现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应
14、现任岗位的领导干部平稳退出,疏通领导干部“下的出口。这与辞职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功能定位是相吻合的。因此,我们认为,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自愿辞职:1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适应现任职务的;2因个人事业另有开展,不愿继续在现任岗位工作的:3个人认为性格、品德、声誉与现任职务不相配的;4认为个人工作能力不济,力不从心的;5因工作上屡次出现情节轻微的失误,个人认为不宜担任现任职务的;6其他原因。 2、分清自愿辞职与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界限。自愿辞职适用范围适当放宽后,具体运用时容易与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相混淆,因此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好“度,分清彼此间的界限。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把“造成
15、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作为标准,可以区分彼此间的界限。“不良后果包括政治上损失和物质经济上损失。政治上损失是指引起强烈的民愤,致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下降或者引发不稳定因素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物质经济上损失是指财产受损、人员伤亡。例如,某位领导干部以个人品德上的“瑕疵或因工作上的失误提出自愿辞职,情节较轻的,应予准许。情节较重,社会反响强烈的,甚至引起群众对立情绪的,不能网开一面,必须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方式使其退出现任岗位,承当起化解和疏导群众不满情绪,挽回影响的责任。 3、明确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适用情形。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所下的定义和列举的八种情形来看
16、,引咎辞职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一是工作严重失误,领导干部个人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和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约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二是工作严重失职,领导干部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三是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令辞职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的;二是任免机关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我们认为,认定领导干部是否适合担任现职的依据是看其是否符合党的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制定责令辞职的适用情形时,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是否适合现职的根本标准。故此,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辞职:1组织观念不强,在领导班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