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管局打非治违小结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我县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始终坚持“在开发中疼惜,在疼惜中开发,开发与疼惜并举的理念,通过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矿山秩序集中清理整治,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实行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矿业开发秩序。特殊是2023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屡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县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自此以后,建立了各项制度,对非法矿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矿业违法案件。 二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良好的矿业秩序需要制度作为保障。一是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定期对勘查、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两次以
2、上的综合大检查,通过检查准时觉察把握无证勘查、开采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以及持证矿山存在问题和勘查工程实际工作量等。二是建立了信息举报制度。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长到乡、村、组、矿区,聘请了信息员,设立了举报奖,只要一觉察有非法矿业活动,将快速组织实施打击和取缔,把违法矿业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实行分片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巡防体系,对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两大区块,划定重点巡防矿区和一般巡防区。对重点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5天,一般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10天,并做好巡查记录,觉察状况准时处理。1-8月份,我局共开展矿山巡查50余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
3、截止8月底,共排查制止使用简易工具采选废石堆残矿和2、3人结伴间或进入老窿道捡采矿石和家庭作坊式无证加工矿产品等小规模非法矿业活动20余起,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违法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到达立案标准的案件暂无。总体来看,非法矿业行为主要特征是规模小、分布散、易反复。由于防范措施到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体趋势良好,目前尚未觉察矿山企业违法勘探、开采行为。四是落实了属地首长负责制度。为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维护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五是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嘉奖制度。为
4、鼓舞社会各界乐观参与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稳定进展,我县面对社会公布举报 ,建立举报嘉奖制度,设立举报嘉奖基金。对举报属实的,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款的数额比例嘉奖给举报人。 三执法网络逐步完善。我县创新思路,在完善执法网络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部门联动、快速反响的执法网络。一是设立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在横水镇、扬眉镇、长龙镇等6个重点乡镇设立了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经费,挂念协作相关部门维护矿业秩序。二是建立了“协管员制度。在全县重点乡镇、重点矿区、勘查区设立了“协管员,并明确具体责任,同时在各矿区设立了采矿标识牌,注明白矿
5、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等。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县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热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公安部门加强了对火工产品使用的监管,实行火工产品与生产配额挂钩制度;国土部门对从事非法矿业活动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供地;林业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矿产开采中涉及的林地、林木的监督管理;供电部门加强了供电管理,对非法矿山企业按规定准时赐予断电处置;环保、水保、安监等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四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加强对矿山企业日常监管,我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严格标
6、准持证矿山年度检查工作制度。实行年检室内资料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年检不合格的矿山实行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钨矿按配额指标生产的监督。对实行开采总量把握的涉钨矿山企业要求其必需编制年度采掘规划,建立健全生产台账,按配额指标组织生产,并与火工产品的消耗量实行挂钩,对超配额生产的矿山企业做到依法坚决惩罚。三是加强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的监管。我县对矿山井下超层越界开采的监管,主要是由矿山企业聘请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井下实地测量,提交井上井下工程比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依据图纸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现我县已形成对钨矿开采企业聘请资质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机制。 二、
7、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扬发动。为扩大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气氛,我局乐观实行多种形式,搞好政策宣扬,做好发动部署。一是加大宣扬力度。在播送、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拓专栏,并先后出动宣扬车在重点乡镇、重点矿区进行巡回宣扬,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深厚的舆论气氛。二是争取企业的理解协作。通过做到法律法规宣扬到位、法律程序执行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公正执法落实到位“四个到位,争取企业协作、群众理解,同时设立、公布举报 ,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依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
8、,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动,对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勘查工程及重点矿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对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开发设计方案施工、平安生产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主要实行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开展“三项排查。为扎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无证矿产地、持证矿山企业、勘查工程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能现场取缔的一律现场捣毁,不留死角,同时对已捣毁的矿点加强监控和定时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中,对矿山企业存在违规开采的依法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对无证非法采矿现场赐予取缔,目前,
9、我县矿业秩序整体平稳。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中取得了确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宣扬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目前,仍有不少企业、群众甚至局部机关干部对矿产资源国家全部的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趋动,非法矿业活动时有发生,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法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得到很好地落实。二是由于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便利,致使有些违法行犯难以被准时觉察、处理。三是个别乡镇对矿业秩序的形势生疏缺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够强。四是联合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响力量还不够强,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矿业权人对本矿
10、区秩序监管不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过多的依靠矿管部门为其“看家护院而放弃自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我们觉察取缔的90%无证采矿类违法行为均发生在矿权范围内,很多老窿口被非法启封后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一旦矿产品价格上扬,当地生疏地形的村民便2到3人结伴入窿使用简易工具铁锤、尖凿、荡斗等盗采矿产资源。由于采矿历史长、地形简洁,有的矿区面积不大却老窿口众多、四通八达,执法人员根本就施展不开手脚,即使间或查获一起两起,也因矿产资源法及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而难以对当事人造成能够起到警示作用的惩罚,甚至连立案标准也达不到。所以导致高本钱的执法却取不到高质量的执法效果。六是无证采煤难以根治。铅厂镇稳
11、下村李坑小煤矿于2023年6月建矿,矿区面积0.3平方公里,法人代表曾宗焕。因该矿区煤炭资源储量不明、热卡较底等缘由,采矿权人在2023年没有对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进行连续,该采矿权灭失。同年该矿被县政府停产关闭,并组织相关部门封堵了矿区内的79个窿口。之后大局部间续被非法启封。该区域采矿历史长、窿口众多,从事非法采矿活动的主体又是当地群众,地形生疏,且采矿工具简洁,易于挖掘,一旦价格上扬和农闲之余就开头“游击采矿,执法人员上山巡查的交通路线必需途经居民区,目标大,上山后根本找不到采矿当事人,而采出的煤炭积存到确定数量时就在晚上或节假日被偷偷运离,运矿时特地支配人员放哨,一旦觉察有矿管执法人员
12、或车辆进入矿区,就马上 报信,致使矿管、公安联合执法行动根本上有劳无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依据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和我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实行常态化。 2、进一步标准和完善矿产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矿业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对重点矿区进行动态巡查,坚持举报制度,做到行动快速,对矿业违法行为查处准时。二是对探矿权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最低投入、圈而不探、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以采代探的探矿工程,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峻的,依法撤消其勘查许可证。 4、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准时妥当地处理矿业秩序中觉察的冲突和问题,确保矿业秩序的稳定和矿业经济的健康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