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重点工种的消防管理 (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前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前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平安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
2、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员职责: (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去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 (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 (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 (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前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二)木工的防火要求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
3、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平安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操作间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 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前方可离开。 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三)油毡工的防火要求 1熬沥青灶应设在工程的下风方向,不得设在电线下,距离新建工程、库房、临时建筑等25m以外。 2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人员批准前方能点火。 3锅内沥青一般不应超过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不准向锅内投入有水分的沥青,严格控制温度。 4降雨、雪或刮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熬制沥青。 5沥青锅处要备有铁质锅盖或铁板,并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设备。 6工作完毕时或下班时将盖盖好,检查灭火前方能离去,不准封火。 7油毡工施工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不准与电气焊同时间、同部位上交叉作业。 8施工区域内应配备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