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生产型效劳业跨越开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开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市经信工作实际,就推进工业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以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专业分工为目标,以行业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剥离非核心业务,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体系,使企业内部效劳资源走上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开展的轨道,加快推动生产型效劳业集聚开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 以全市工业百强企业为重点,对海洋化工、石油化工、食品加工、钢铁冶炼、机械制造
2、、水泥建材、矿山开发、热力发电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涉及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建材制造、机械制造等行业大中型企业涉及的建筑安装、设备维护、售后效劳等业务,大中型工业企业内部餐饮、绿化、医疗卫生、幼儿教育、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业务进行剥离。 (2)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兼营业务调整优化。兼营业务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它有关业务。未与主营业务别离的企业兼营业务优化内容包括: 1、对企业兼营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与主营业务进行别离,成立物流类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2、对企业兼营的建筑安装、修缮等业务与主营业务进行别离,成立建筑安装类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3、对企业
3、兼营的其它业务进行别离,成立相应的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4、对企业兼营业务暂不具备条件成立法人企业的,要将主营兼营业务分别核算。 二是企业混合销售业务优化。混合销售业务是指企业既销售货物,又为销售货物一并提供的有关劳务。企业混合销售业务优化内容包括: 1、对企业混合销售业务涉及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进行别离,成立物流类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2、对企业销售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大型机械、电子通讯设备等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的建筑安装业务进行别离,成立建筑安装类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3、对企业其它混合销售业务进行别离,成立相应的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
4、立经营核算。 4、对企业混合销售业务暂不具备条件成立法人企业的,要将企业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分别核算。 三是别离企业自办的后勤保障等职工福利性机构。企业自办的后勤效劳等机构由福利型转为经营型,由单纯为企业效劳转为面向社会效劳,不断扩大效劳领域,提高效劳质量,改善经营方式,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组织实施 结合我市经信工作实际,将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纳入全市深化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内容。 (一)推进机制 市经信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全市经信系统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
5、科(市深化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经信系统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市直各行办、市属企业、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步推进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是对拟出台的扶持政策进行试套。今年5月份,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到潍柴、青州烟厂、海化、恒联、海龙等企业做了进一步调研,拟将海化、恒联、海龙等3户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在对试点企业成效进行评估的根底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出台扶持政策,然后在全市推行。 二是突出重点,推进企业试点。遵循“先选择试点,后全面推开;先重点企业,后一般企业;先简易环节,后复杂环节的原那么。在选择海化、恒联、海龙等3户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的根底上,以深化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39户试点企业和百强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在企业纳税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挥经信、财政、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土地、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实现税收、信贷、产业、土地、财政、劳动保障等政策的衔接配套、整体联动与综合效应。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