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作业平安本卷须知 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平安帽、穿救生衣、系平安带、穿防滑鞋。 2、严格落实所有平安技术措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3、高处及水上作业中的平安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水上作业的平安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平安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水上作业中所用的物料
2、,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雪天气进行水上平台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去除。 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平安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撤除或变动平安防护设施时,施工及平安负责人必须签字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水上作业平台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平安网
3、,如设置防护栏杆有困难的,工人作业必须系平安带。 11、护筒、钻孔桩等孔洞上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稳固的盖件,人员出入多的地方还应加设平安标志。 1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梯子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时不得摇摆,人员感觉要平稳。 13、水上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要符合规定。 14、水上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挂蓝、钢抱箍、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仔细的计算、验算和现场检查验证。 15、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平安管理,接受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施工前认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是否存在平安质量隐患。在桥轴线上下游规定水域设航道标识和减速行驶标识;在施工水域非通航区的上下游界限处,设置施工水域禁行标识。 16、在工程作业船舶已施工完毕或正在施工的水上墩位上设置障碍物夜间警示灯。施工船舶设置明显的标志。照明灯具加装遮光设施,防止眩光干扰船舶的航行。 17、用船体较窄的驳船作定位船,用铸钢锚链作锚缆;停止作业时,尽量将定位船向岸侧停泊,最大限度的减小定位船所占施工水域。 18、便桥与平台在使用期间,对脱焊、结构变形较大或存在平安隐患的部位需要及时维修和加固,保证结构平安。 19、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平安意识,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具有超强的责任心,发现平安隐患及时处理与上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