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造林活动监督通知 为了促进全县造林进度,县政府于年24日27日组织造林绿化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进行第二次督查,从督查结果看:各乡镇造林进度不平衡,较多乡镇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个别乡镇与序时进度比照差距很大;造林质量不平衡,其中村一级造林存在林地清理不彻底,整地挖穴不标准,回土定植不结实,对疏林地补植重视不够,个别乡镇上报进度不够真实,个别乡镇村级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对破解难题工作不够到位、劳动力组织不够到位等现象。为推动造林进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阶段任务,决定开展年造林绿化第三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全县21个乡镇。 二、督查时间:年3月上旬。 三、督查内容:重点督查
2、各乡镇年造林整地挖穴、栽植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及质量。 四、督查方法: 1、年月底前各乡镇应填写好本乡镇造林进度表见附表,并经乡镇长签字后报送县林业局,由县督查组采取随机抽取行政村确定造林小班地块。 2、县督查组根据抽查的行政村,直接到现场核对全村所有造林小班地块的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面积,经核对的面积与上报的面积进行比照,按比例确定督查乡镇的完成情况,同时按政办203号文确定的序时进度评定督查分数。本次各乡镇造林任务按重新调整后的小班面积,林地清理不彻底的,按60%折算面积;穴规格、株行距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按60%折算面积;栽植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按60%折算面积。同时检查阶段成活率,但凡苗木萎焉、枯槁的不算成活,成活率达不到98%含98以上的,每减少1%,倒扣1分。 3、各乡镇乡镇长要对县督查组抽查材料及评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拒不签字的以督查组的评分作为依据。 五、督查结果运用: 1、督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2、根据督查结果,对造林进度缓慢,没有按政办203号文件规定完成序时进度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3、督查结果将作为行政问责、领导约谈的重要依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