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及高校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制,要坚持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师生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与教育事业改革开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开展工作顺利完成。 1第四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做到责权明确,常抓不懈。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党委、政府、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按方案推开工作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反腐倡廉文化气氛; (三)贯彻落实
4、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催促落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四)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的党风廉2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
5、免、重要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六)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那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八)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六条党委书记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6、,应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承担以下责任: (一)掌握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政府及3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二)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催促落实廉洁从政规定。主持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掌握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四)组织研究解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以身作那么,带头学
7、习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第七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以下责任: (一)掌握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以及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有关情况汇报; (三)参加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等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带头学习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第八条各管理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教部和教辅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
8、主任)是本4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坚决纠正。负责与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要
9、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五)每年年底向分管校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重要问题,根据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及时反响相关结果; (六)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行风建设的指导,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九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5组负责组织落实党委的部署要求,检查考核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职领导担任。小组成
10、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十条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纪委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和高校工委、纪工委的部署和要求,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及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委
11、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二)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及教育情况,催促处级干部按时填报个人年度廉政情况; (三)催促检查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加强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检查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教育情况;协助党委定期向各管理部门、教部、教辅单位主要领导通报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协助党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六)协助行政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专项治理工作; (七)受理反映相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信访举报; (八)负责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九)深入推进惩防体
12、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协调和承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调研,提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建议,报党委审议; (十)承办纪委、监察厅、高校工委、纪工委交办和党委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按照廉政准那么、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假设干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责任: (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党政管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二)后勤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后勤管理处、开展规划与建设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13、败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三)教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制7定完善相关制度; (四)教学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部、实验教学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五)图书馆直属党支部、继续教育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图书馆、继续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六)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协调重要关系,安排好各类会议,控制好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会同国际交流处严格审核出国(境)
14、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负责做好礼品登记、上交及管理;有关部门配合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清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问题;组织部、人事处认真贯彻落干部实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催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八)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了解、报告和处理重大突发性政治事件等工作,属于违反党纪的重大事件,配合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并分别向上级报告;组织实施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会同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实施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 (九)审计处负责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
15、动的审计监督,做好基建、修缮工程工程经费,国有8资产、物资设备采购以及内设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的内部审计;根据需要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涉及经济活动、经费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并负责具体落实; (十)财务处负责加强预算执行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及相关内设部门单位各类收费的监控和管理; (十一)科研处负责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制度标准,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加强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等经费使用的监控和管理; (十二)教务处负责健全完善“质量工程工程包括各级教改工程工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经费管理的制度标准,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加强对各级教改工程工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经费使用的监控和管理; (十三)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效劳实体各类经营效劳承包合同(协议)的审核,严格各类经营效劳承包合同(协议)、职责范围内的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