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治理制度 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按照生物平安治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展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工程。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展,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陈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
2、种。 5. 严格恪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存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前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方可销毁。 6. 觉察和疑心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展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切接触者进展医学观察,进展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展医学检查,并进展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操纵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情况进展检查,对实验室设备、设备、材料等进展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展微生物平安知识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转情况进展检查,同时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进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