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方案 根据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正在申请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的要求,为使全市所有乡镇级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得到及时集中无害化处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尽快到达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0月30日前,全市所有乡镇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及时集中无害化处置。 三、工作安排 1、对全市所有乡镇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医疗废物产生、包装、贮存、收运和集中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2、完成时间。年9月30日前。 2、完成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定价。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年9月30日前。 3、与全市所有乡镇医疗机构签署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XX县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完成时间。年10月30日前。 4、对全市乡镇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内容总结(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方案 根据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正在申请全国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的要求,为使全市所有乡镇级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得到及时集中无害化处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2)二、工作目标 年10月30日前,全市所有乡镇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及时集中无害化处置(3)市环保局、市卫生局(4)3、与全市所有乡镇医疗机构签署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