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 日前,XX省XX县区印发XX县区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在去年“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根底上,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23年全市城市(县城)完成新增清洁取暖48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万户,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效劳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科希曼空气能将关注点比较高的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整理如下:2023年改造范围的村(居),实施如下财政奖补政策: (一)煤改气补助政策 1.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
2、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市、县(区)按1:2承担。 2.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的,财政奖补2022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缺乏资金由用户承担。 3.自2023年起,对本年度改造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置取暖用天然气。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继续对2023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4.对采
3、取集中式燃气取暖的,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 5.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二)煤改电补助政策 1.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置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缺乏局部由用户承担。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2.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自2023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所需资金由市
4、、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 煤改电用户一档电量为8520千瓦时,二档电量为8520120230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超过1202300千瓦时局部。 3.对煤改电用户生活用气,自2023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7菖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4.学校、卫生室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煤改电采暖的,按照实际用电量由县(区)给予补贴。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列入本次煤改电工程补贴范围。 5.供电公司负责对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 6.继续对2023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用户给予
5、运行费用及液化气补贴。 (三)集中供暖补助政策 1.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主管网和村(居)内换热站(村居提供土地)的建设,财政奖补2022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 2.村(居、小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小区)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奖补2022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 3.用户自行负责室内暖气片等散热设施的购置安装,县(区)财政补贴202300元/户。 4.此奖补政策仅限农村村居(小区)民房。 (四)生物质能取暖方式改造补助政策 1.采用生物质分散取暖的,炉具必须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每套炉具最多补贴2022元,市、县(区)按1:1承担,超过2022元的局部由用户自行承
6、担,缺乏2022元的,按实际补贴。 2.对村民取暖用生物质燃料实施补贴,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市、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 3.鼓励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并按集中取暖户数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村内供暖管网建设,市、县(区)按照1:2比例分担。同时,对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的,自2023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气(15公斤/瓶)、每 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五)洁净型煤取暖方式改造补助政策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具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另行制定。 (六)困难群众补助政策 市级财政在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取暖运行补贴的根底上,分别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0.5元/立方米、0.1元/千瓦时、300元/吨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困难群众直接按照合计补贴后价格购气、购生物质燃料。另外,各县(区)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家庭的清洁取暖问题。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