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厉行节约通知 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厉行节约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厉行节约控制指标的费用包括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经费、车辆运行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机关水电油经费等。各项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建立支出预警机制,从年8月起,各单位于次月15日前按月向区纪委、区财政局报送厉行节约统计报表。根据时间进度,凡超平均进度15%以上的单位,将向全区公示,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须向区政府写出书面说明;超进度的街道乡、园、局,根据超过数额,在年底税收奖励中等
2、额扣减。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对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包括定点印刷、定点维修等,根据其违规金额在财政拨款中等额扣拨。区政府将严格控制厉行节约有关费用的追加,今年内不再安排新车购置费。 4、严格控制接待费和会议费。区直机关各单位的接待费和会议费分别由主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审批;一次性接待费3000元以上和会议费5000元以上的,由主管副区长审批;一次性接待费10000元以上和会议费20230以上的,由常务副区长审批;各街道乡、园、局一次性会议费或接待费超过15000元的,需经常务副区长审批前方可列支。 5、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宴请;在各类区内检查活动中,检查单位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红包礼金,被检查单位不得摆放烟、水果、食品等。 6、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发现小金库的单位,其小金库资金一律追缴国库,并责成其立即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前财政不予拨付工作经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