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方案(20XX年XX年)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3-2023年) 为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阔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关系劳动力资源可持续供给和经济绿色开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重大的社会和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3-2023年)实施以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及机制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大中型企业作业场所职业
2、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效劳体系日益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水平不断提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根本控制。职业病防治宣传更加普及,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力度明显加强,根本实现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3-2023年)的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关键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尘肺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占全部职业病的90%以上;传统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劳动用工制度
3、发生深刻变革,农民工、劳动派遣人员等工人流动性强,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开展和资源配置不平衡;局部地区和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基层职业病综合防治和监管能力依然薄弱;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卫生效劳水平参差不齐;对新的职业危害因素研究和识别缺乏,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有待扩大;职业病患者保障待遇难以落实,救助水平低。 二、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4、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开展的理念,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根本目的。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效劳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 1.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推动企业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作业场所工作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
5、业健康监护和个体防护,识别、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了解职业危害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推进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标准化效劳,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优质、方便的职业卫生效劳。 2.统筹规划,落实责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开展新常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总体统筹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现部门和区域联动一体化,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积极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保障救助制度,加大国家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
6、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4.完善体系,提升能力。健全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效劳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卫生效劳机构能力建设和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所属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加强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提升职业病危害识别、检测、评价、控制能力及职业病诊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1.总目标。到2023年,形成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全面参与和社会广泛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卫生效劳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掌握职业病防治情况,加强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能力;遏制接尘工龄在5年内的新发尘肺病病例的
7、上升势头,有效控制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急性放射性职业病,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具体目标。到2023年,各地要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根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 到2023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到达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到达6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到达95%以上;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到达75%以上。 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功能全面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到2023年,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
8、要,每个地级市至少有1家承担当地主要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区县至少有1家能够承担当地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3年,建立适合我国特点、功能完善的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体系,科学、及时地反映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趋势和职业病发病特点。用人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佩戴率到达90%。 到2023年,工伤保险覆盖率到达90%以上;符合救助标准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到达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专业高效的职业卫生专业队伍,每10万名劳动力人口配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20-
9、30人;每10名劳动力人口配备职业病医师2-3人(以地级市为单位统计),职业健康检查人员4-6人(以县区为单位统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根本情况摸底调查,推进部门和系统内现有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根本信息、行业类型、职工总数及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逐步扩大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范围,掌握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规
10、律和趋势,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了解不同行业、产业所接触的职业危害以及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和控制。建立定期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规划的落实并定期评估。 (二)强化职业病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实施矿山、有色、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
11、等治理活动。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努力解决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设立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公益性指导与援助平台,建立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活动专项资金制度。在做好传统职业病源头治理的同时,还要按照职业健康实际需求,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与控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三)落实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
12、项目,标准职业病危害告知、设置警示标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重的用人单位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职业卫生专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加强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和体系建设。各地要根据当地职业人群规模和职业病危害特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确定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按规定及时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
13、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效劳。加大医务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制定尘肺病诊疗临床途径,标准诊疗行为,提高治疗技术水平。 (五)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各地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标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高危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依法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平等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催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义务。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加大救助力度。研究建立尘肺病防治基金,逐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
14、结合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社会性技术效劳机构开展,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合理设置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的效劳区域,在优先完成覆盖区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工作的根底上,逐渐扩展效劳范围。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质量控制、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在大专院校设置职业卫生、职业医学、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程专业。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病报告为根底,及时收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效劳、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健康检查、职
15、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待遇和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建立各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统一数据标准与管理,逐步实现系统间各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的定时交换。探索建立居民健康卡与职业病防治信息结合,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职业病风险监测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的统计制度,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大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推进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根本知识,创新职业健康促进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增强广阔劳动者职业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结合“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创造有益于职业健康的工作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法,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常态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