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示汇报制度专题 请示汇报制度 一、为加强集团日常管理工作,促进集团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便于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及时了解掌握集团全面情况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或决策,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 二、请示是指请求分管领导给予指示和批准。汇报是指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反响情况,提出建议、申请等。 三、通常情况下,请示汇报要按照管理权限,采取“逐级请示汇报的方式,分别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或汇报,但事后须及时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和做说明。 四、请示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作或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 2、问题
2、或情况比较重要,必须经请示才能办理; 3、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影响到部门工作和生产经营进程的; 4、虽属自己职权范围,但本部门内分歧意见较大的事情; 5、岗位和岗位,部门和部门之间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情; 6、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事项。 五、汇报适用于一下情形: 1、本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完成后; 2、限时办结事项需要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的; 3、领导要求汇报的事项; 4、外出参加会议或重要业务洽谈活动结束后,需要及时汇报。 六、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和合理化建议,各种申请及工作中发生过失、事故和问题,除及时口头向上级汇报外,事后应即 时补充书面报告。 七、请示或汇报主要是口头和书面方式进行,不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或借口请示汇报,对工作推诿、扯皮、回避矛盾或矛盾上交给集团生产经营造成失误或损失的,适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