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 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3年省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筹政府立法“立、改、废工作,突出政府立法重点,确保立法质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提供制度保证。 总结近几年立法工作经验,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做好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
2、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科学开展观统领政府立法工作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我省实际,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改革开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效劳和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立法。把社会需要、能解决实际问题、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工程作为立法重点。 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突出地方立法特色 立法工程起草部门和省政府法制办在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
3、章草案时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与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精神不一致、阻碍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奋斗目标的规定,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做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社会开展进程相适应。对我省急需立法标准,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立的制度和措施应反映出我省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三、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立法工程起草部门和省政府法制办在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树
4、立全局观念,坚持从整体利益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着重从制度设计上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处理好立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深刻认识现阶段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及其产生的原因,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研究把握立法规律,把实践中成熟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法定化,把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有重大影响、实际工作急需,也符合社会开展方向的制度和措施,通过立法确立起来,稳固改革开展成果。 四、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立法工程起草部门和省政府法制办在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善于透过现象
5、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开展趋势。政府立法工作要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创新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听取利益相关群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对于涉及重要制度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立法草案,要组织有关经济、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或者论证,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提高立法论证质量。要健全立法联系协调制度,针对目前立法协调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加强立法协调工作,把协调过程变成查清事实、讲清道理、化解矛盾、统一思想的过程。有关部门对草案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省政府法制办
6、应当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对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省政府法制办的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决定。 五、增强立法工作方案的严肃性,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任务 xx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列入2023年立法提交工程的责任单位一定要做好起草、调研和协调工作。提交的送审稿规定的制度、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内容要具体、明确,内在逻辑关系严密,语言要标准、简洁、准确。立法说明要说明立法目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等内容。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明
7、确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送审稿的质量。责任单位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立法提交工程送审稿报送省政府法制办。不能如期完成起草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省人民政府作书面说明。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有关责任单位的协调、沟通,落实立法工作方案。对已经报送的送审稿,应及时审查,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依据关于我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第2页 ,规定的主要措施无可操作性,不能结合本省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省政府法制办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对立法条件成熟,符合质量要求的送审稿,省政府法制办应当抓紧修改、调研、论证工作,按方案分期报送省人民政府审议。在立
8、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相关机构的工作联系,适时邀请省人大相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地方性法规立法审查。 列入起草调研工程的责任单位应当在2023年9月31日前,将起草完成的初稿报送省政府法制办,作为下一年度立法备选工程。对成熟的起草调研工程,可根据情况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报省政府领导同意,适时提交省人民政府审议。 列入酝酿论证工程的责任单位要开展好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部门之间协调的论证工作,准确把握工程调整的范围,立法的根本情况和国家相关立法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省政府法制办取得联系,主动推进工程论证工作。 各部门、各地区对省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应认真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领导签名并盖章后及时反响。省政府法制办对列入2023年立法方案工程的起草调研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根据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需要对立法工程作出调整的,向省人民政府请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涉及的重大、复杂、敏感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