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站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一) 氢车间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统一安排,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主任;(二) 未经氢车间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氢车间;(三) 进入氢车间严禁烟火及使用明火,不准带火种,禁用 ,不得穿拖鞋和带有铁钉的皮鞋,必须使用本公司下发的防静电工作服及劳保用品、专用工具;(四) 非本车间人员或本车间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不得操作本车间设备;(五) 在车间内不准打闹或抛掷物品,在工作中严禁脱岗;(六) 设备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各平安操作要点;(七) 对车间内设备,各岗位要勤于检查维护,压力表和平安阀的铅封严禁拆卸;(八) 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其岗位责任制;(九) 每班组必须有生产、充装记录;(十) 每班组应在生产过程中对氢、氧纯度进行人工检验(防止在线仪器失灵);(十一) 氢氧化钠在加料和溶解过程中,应防止化学灼伤和溶解速度过快,对氢氧化钠要妥善保管;(十二) 灭火器等应急物品应放在显著易取处,要定期检验及时更换确保紧急时有效;(十三) 车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十四) 如发现特殊情况(停电停水等)应按照操作规程紧急停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