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破解基层工商执法难题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市工商局针对工商所执法过程中面临的“适法难、“处分难、“执法难的局面及“执法风险大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逐步形成了“三个坚持的解决对策,到达了和谐执法、高效执法、平安执法的目的。全系统连续8年未出现行政败诉案件。市局先后被省政府和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一、坚持“两个离不开,谋求理解,到达政府满意 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执法过程中,全力坚持“两个离不开的原那么,着力处理好条与块之间、标准与开展之间的矛盾,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一)对重大案件和集中处分的案件
2、,在下达告知书前,及时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使市领导能够全面了解案情,争取各方面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促进执法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合拍合辙。 (二)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坚持为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发挥好参谋决策作用,主动承担监管责任,稳妥处置。港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经济犯罪被捕,市政府要求工商机关撤消其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立案审核过程中,该企业曾组织职工进行集资建房,且工程尚未完工,如果此时撤消企业执照,不仅会影响到-余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巨额国有资产的处置,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鉴于这一现实,该局组成专案组深入企业开展案前调查,在多方征求省局、市纪委、检察院、
3、法制办等部门意见的根底上,向市政府提出了“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保存企业执照的建议。通过多方努力,市领导最终采纳了工商的意见,在抓好内部整改的前提下保存了企业主体,有效消除了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二、坚持普法与人性化执法并举,化解矛盾,赢得群众拥护 赢得群众和违法当事人的拥护和信任,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根底。为了化解执法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破解执罚难题,促进和谐执法,该局注重普法与执法相结合,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全系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统一制订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办案机关在处分决定书中正确标准表述执法过程,富有人情味地增加说理
4、内容,即:说清事理、讲清法理、明确情理,正确阐述实施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将处分决定书变为当事人能够接受的一张“明白纸、一份法律法规宣传单、一纸合理裁量说明书。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推出,充分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感情沟通,使当事人能够心服口报地接受处分,有效地提高了执法质量。 (二)推行赠一法上一课。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创新“人性化执法思路,对违法违规当事人实行“赠一法、“上一课。“赠一法,也就是在送达处分(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赠送一份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对照法律条文,便于陈述、申辩;“上一课,也就是每年集中一次对本辖区被处分的当事人进行培训,实施再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
5、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新模式,实现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和谐统一,进一步融洽了工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树立了文明和谐的工商新形象。 三、坚持借力与造势并重,争取支持,形成部门合力 获得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近年来,市局主动加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借助外力为工商执法工作排除干扰,鼓劲撑腰。 (一)切实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探索建立了“三定一通的长效联络机制。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区两级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状况,探索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商部门承担局部执行经费,法院每年将-月份列为“工商
6、案件强制执行月,集中一个月时间,突击解决积案问题,并承诺对工商部门的案件,三个月内执行完毕,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二是定期开展执法调研。每年双方共同根据工商执法的难点和焦点,确定调研课题,市局法制科长与中院厅长一道深入县局和工商所召开座谈会,实施法制调研。通过调研,针对基层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形成具体的指导意见。与中院共同拟定了工商系统执法工作疑难问题解答的二十条意见,对涉及无照经营转致应把握的原那么、对冒用公司名义如何认定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将原那么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可以灵活操作的实施细那么,有效解决了适用法律交叉、空白等问题。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评审工作。组织由中院厅长、法官和各县局法
7、制科长参加的案件评审小组,到各县局开展案件巡回评审工作。评审人员通过随机抽查、打分点评等方式,与被检查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基层处分程序不标准、证据不充分及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案卷质量。四是随时保持信息沟通。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工商局破解基层工商执法难题经验交流材料第2页 (二)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着力强化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三项合作:一是强化移交合作。做好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案件相互移交工作是防止职业风险、发现案源的有效途径。在移交案件过程中,与公安机关达成默契:对涉嫌的犯罪案件双方事先进行沟通,确认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那么根据自身职能,随时将社会危害较小、构不成刑事
8、犯罪的案件移交给工商部门。这一做法,既减少了移送环节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又降低了执法风险,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共嬴。去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件,接受公安部门移交案件-件。二是强化取证合作。由于工商机关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在查处“两虚一逃等案件过程中,通过银行取证常常会遇到阻力。为解决这一问题,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达成执法协议,此类案件由公安部门出面协助取证。三是强化平安合作。为了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群众抗法事件,确保执法平安,该局与公安部门协商,由其派驻人员到工商部门协助办案。目前,荣成、XX县区局均设立了由公安人员进驻的工商派出所,在公安部门强制措施的保障下,拒法抗法问题得到了有
9、效解决。 (三)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突出两个环节,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一是突出警示教育。每年都邀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结合工商实际,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讲座,讲解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教育广阔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严格把握执法尺度,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二是突出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以罚代刑、越位执法是职务犯罪的一大表现形式。为了降低执法风险,保护执法人员,该局与检察院进行屡次沟通,对商业贿赂、“两虚一逃、非法经营等案件移送标准进行了严格明确,对初犯、违法情节较轻、违法金额到达移送标准,但无社会危害后果的,原那么上作行政处分,不移交;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实行事前预警,及时移交。 (四)切实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的沟通。执法标准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为了进一步标准执法行为,防止乱检查、乱罚款、乱扣押等问题发生,该局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密切联系,共同在社会各界聘请了法制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商的执法、执罚及听证工作,在工商部门与当事人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同时,针对“两费停征后,局部基层干部只会收费不会办案的现状,征得法制办同意,在法定框架内对局部常用简易程序进行格式化,制订了无照经营类、食品平安监管类、塑料购物袋管理类、城乡集贸市场类四种格式化文书,解决了简易程序不简易的问题,增加了可操作性。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