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委平安生产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平安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期平安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那么,强化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平安生产理念,提高全民平安意识和职工平安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平
2、安的良好气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平安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平安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 (一)通过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切实将平安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平安意识,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技能。 (二)2023年方案培训人员3800人左右,其中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平安管理干部200人;社区、村级平安管理人员4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650人;高危行业中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员219人;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1800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76人;协助市举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50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XX县区直部门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 (三)高危行业有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四)社区、村级平安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监
4、督指导全县涉及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乡镇、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及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平安生产工作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此类培训,由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安监、经信部门。协同抓好全县工业企业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催促工业企业认真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开展班组长平安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平安培训,确保非煤矿山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县安监局按照规定,指导平安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员进行培训。 (三)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驾驶员的交通平安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
5、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工程经理、监理人员、平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五)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水上船舶、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 (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平安生产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将师生参与平安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设学生平安知识普及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应
6、急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七)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并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平安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催促企业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平安生产培训;负责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八)人社部门。依法标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平安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九)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培训全覆盖。 (十)文广新和广电部门。负责宣传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平安知识。广电台要加强公益平安内容报道,每季度至少播出一期平安专题节目。文广新局负责
7、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负责人的平安管理教育培训。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平安管理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平安管理人员的平安知识培训。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平安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平安法规规章、平安生产常识及应急自救与逃生等。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前摸底、培训中组织、培训后发证工作。并负责做好培训
8、登记、备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平安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前提和根底,是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平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平安管理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切实把平安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认真组织,确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监站要严格执行平安生产培训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3、标准管理,健全台帐。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安委会制定的培训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参训,确保全年培训任务
9、完成。各安监站要建立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台帐,做到培训对象、培训情况、培训任务底子清、情况明,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4、加强检查,以查促训。继续开展持证上岗执法检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查证验证专项执法检查,特别要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是否按期复审,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书逾期未复审,要依法处分用人单位。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在年度内各项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和执法检查中,把教育培训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查结果列入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内容。 内容总结(1)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平安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平安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2)负责宣传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平安知识(3)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