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大调解考核工作意见 各村(居)、工厂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建立科学开展评价考核的意见精神,以及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考核意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处置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要求。发挥、提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和地位。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责任进行百分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身建设20分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保增长、促开展和“全面达小康、推进新跨越两大目标为出发点,做到公正调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年内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二、人民调解60分 1、大调解工作有组织,有方案
2、,有准化的人民调解室,治调中心户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台帐资料、记录齐全。缺一项扣5分 2、以“预防在前、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工作要求为前提,加强对本辖区民事纠纷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少一次扣10分,排查数、受理数、调解数、调解成功数以及调处成功率数据真实 3、调处民间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严格控制向镇上交调处的纠纷数量,年内上交镇调处的纠纷不得超过一起。超过一起扣10分。 4、镇分流指派案件在三个月内调结,并建有标准调解卷宗,没建的扣10分,调结不了的见一起扣10分。并及时反应镇调处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结果,不反应的扣10分。 5、月报、季报及时,每月10号前月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
3、作情况统计表、村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号报村情况分析报告。见一次未报扣10分。 三、运作机制20分 1、严格按照文建立健全“活调中心户长制运行网络,并保证正常运转,活动不正常扣10分。 2、在开展“无访村创立根底上,积极开展“无矛盾纠纷积案村创立活动,不开展的扣10分。 3、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接访事项及分流指派案件当班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调处到位,并将结果反应。发生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果断处置,控制事态,及时化解。因接访、受理、处突不力引起的上访均有当班人负责,并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本细那么年终统一考核评分,报镇综冶办汇总纳入政法口百分赛考核。并推荐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休,先进个人报党委、政府给予表彰。以上意见希各准照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