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管理奉献奖评选意见 为全力推进创立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大开发、大建设,积极做好各XX县区管理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促使每一位市民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全力营造“构建市民满意城管品牌的良好气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奉献奖评选活动,评选30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普通市民、学生、军人及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表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为创立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
2、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发动广阔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把保护城市环境视为自己应尽的责任,立足自身干实事做好事,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和谐城市人民建良好气氛,共同为打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态文明奉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凡在市范围(包括各县区内),为城市管理作出突出奉献的的市民、学生、军人及干部职工均可以推荐上报。 三、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时事政治、党和国家大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全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措施、新方法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并取得良好效果。
3、(三)积极维护本单位、村居、社区城市环境秩序,及时制止各类涉及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违章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倒垃圾、破坏绿化等)且事迹突出,受到市、(县)区政府及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驻地居民一致好评。 (四)协助城市管理工作者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积极劝阻和教育,开展对周围群众的解释工作,及时劝阻有暴力抗法倾向的管理相对人,确保城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积极参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各类公益宣传活动,以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倡导公众维护城市环境秩序,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并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六)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推进创立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做出
4、积极奉献。 四、评选方式 (一)推荐人选 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可将自荐的事迹材料,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市城管委办公室报送;各县区办事处、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可研究推荐本县区、本单位、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和市民,其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经盖章认可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城管委办公室推荐。各县区单位推荐人选及自荐人需由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 (二)确定人选 市城管委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自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视情况采取 调查、实地核实的方式,深入到各县区、单位、办事处、社区调查了解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入选“城市管理奉献奖的根本资格,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根
5、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城市管理奉献奖的人员。 (三)公示 确定入选“城市管理奉献奖的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遇异议,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市城管委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表彰宣传 对获得“城市管理奉献奖的人员,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材料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报送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包括个人根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以生动感人的写实事例、具体翔实的突出表现,表达出候选对象无私奉献、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积极维护优美城市环境的优良品质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并有一定的感召力。 (二)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自)荐工作,按时按规定填写推(自)荐表和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一式两份,15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内容应包含个人的根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主要事迹一栏的填写要简明扼要,字数在500字左右),并于9月2023日前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