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源普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掌控全区税源的相关经济税收信息,摸清税源底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区国税、区地税三家于2023年7月中旬至2023月下旬对全区税源情况进行了普查。 一、主要问题 调研专班对区直、镇办的税源普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查 企业50家(其中:区直13家、城南20家、镇办17家,具体名单附后)。通过抽查以及在全区税源普查中发现,我区在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财务不标准。其主要表现为。有的企业没有会计;有的企业会计设置不标准;有的企业财务处理不标准。如中江石油机
2、械至今无帐。在我们调查的50家企业中,只有三环海通汽车销售效劳公司、XX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和金鹏纺织三家财务较为标准外,其余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各项费用计提后不按政策执行,从而导致企业经营情况失真,税收流失等问题。如新宇纺织提取巨额职工福利费300万元长期放在应付款科目,既没有向职工发放应支付的20230万元福利费,也没有向国库上缴应支付的社会保障费200万元,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如昊捷商贸在财务处理中将利润摊入装修、门面转让费、折旧等科目,加大经营本钱,减少公司利润,从而逃避税收。大局部企业未分税种明细提取和缴纳税款,有的企业未设置应交税金帐,无法反响应交税金明细,有的
3、企业用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目记帐。 2、税务部门自查上报数据与重点抽查数据有较大差距。从抽查的50家企业汇总情况来看,税务部门自查上报的税源为3655.5万元,而入户调查的税源为3942.3万元,两者相差286.8万元,重点抽查税源比税务部门上报税源增7.8,其中以区直和郢城相差数据最大。区直13家企业税务部门自查上报税源为690.2万元,而入户调查的税源为825.7万元,两者相差135.5万元,重点抽查税源比税务部门自查上报税源增19.6;郢城镇6家企业税务部门自查上报税源为267万元,而入户调查的税源为375.9万元,两者相差12023.9万元,重点抽查税源比税务部门自查上报税源增40.8。由
4、此可看出,我区税收增长还很有潜力可挖。 3、企业纳税属地划分不明确。在这次重点抽查中,发现xx三环海通汽车销售效劳、江汉佳业税务部门是作为区直企业上报的,而同时郢城镇、李埠镇也分别上报了这两个企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这两个企业纳税属地应分别为郢城镇、李埠镇。 4、乡镇税收征管工作有待加强。全区7个镇2个农场国税设川店征收处(6人,负责川店、马山、菱湖三地国税征收)、太湖征收处(2023人,负责太湖、李埠两地国税征收)、城北征收处(37人,负责郢城、纪南、八岭三地国税征收)、城南征收处弥市征收站(7人,负责弥市国税征收)共4个征收机构;地税设纪南征收分局(8人,负责纪南、八岭两地地税征收)、马山
5、征收分局(6人,负责马山、川店、菱湖三地地税征收)、西城征收分局弥李征收处(7人,负责弥市、李埠、太湖三地地税征收)共三个征收机构(郢城征收工作由东城征收分局负责)。国税、地税平均一个征收机构负责2-3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2-3个人负责一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虽然乡镇税收征管人员人平征收税款较XX县区税收征管人员人平征收税款低,但因乡镇地域辽阔,税源小且税源比较分散,征收难度、征收工作量远比XX县区要大,我们认为有些地方的税收征管人员缺乏。由于乡镇税收征管人员的缺乏,从而导致了乡镇一方面不能完成上级年初下达的税收征管任务,而另一方面又同时存在大量税收流失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地税相对国税来说
6、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契税、耕地占用税从2023年由财政部门移交地税部门征收,导致有些乡镇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很不理想,如川店镇在将这两小税移交地税部门征收时有近2023万元的税源,近两年来一直没有征收。与此同时,由于乡镇不能按时完成年初区下达的税收征收任务,从而又引发了税务部门一个不好的工作方法和习惯调税,这一方面影响了区委区政府对各地的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每年各地税务收入完成数据的真实性,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区委区政府在确定各地宏观税费的正确决策;第三也加大了调税完成任务乡镇的财政支出。 5、地税小额税种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从重点抽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地税小额税种漏征现象较为严重。从天发金达利房产公司提交的自查数据说明该企业未交纳土地增值税;荷花机床公司财务报表反映该企业城建税未按规定税率缴纳,没有缴纳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汉科生物公司城建税、印花税未按规定税率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未核查到实际面积。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