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不从事器官移植承诺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承诺书 承诺医疗机构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 设置时间:年月日,医疗机构校验器为:年为保障医疗平安,改善医患关系,加强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平安、有效,本医疗机构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标准,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综合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手续,保证在规定的类别、规模、地址、诊疗科目、有效执业时限内合法执业。 二、医疗机构许可证、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在本机构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做到不使用无资质医疗技术
2、人员(包括不使用跨专业从事医疗技术人员,不使用无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医疗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不单独从事诊疗活动,不得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 三、合理设置科室,科学配置医技人员和仪器设备,保证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医技用房等方面符合法定条件。 四、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和各项检查等医学文书。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方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涉及本医疗机构的非法医疗机构广告。 六、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管理感染方法、消毒管理方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门诊、诊室)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机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分。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存市卫生计生委,一份医疗机构保存,一份张贴在医疗机构内醒目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 201年月日(章)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