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方案【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法】 【】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文秘资源网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中层干部是指乡镇XX县区直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本方法主
2、要适用于选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县人大、政协办事机构的中层干部,县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是否实行竞争上岗,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第三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那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股级干部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
3、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八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那么、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根本条件和资格应
4、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第十二条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笔试与面试 第十三条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结合单位实际和内设机构业务特点命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根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根本素质和能力,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7人。面试小组成员应挑选公正正派、政策理论或者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 1/2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