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车管理人员平安责任书 学校校车由分管平安的领导及校车管理员具体负责校车管理,确保乘坐校车的学生人身平安,承担校车平安管理工作责任。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过错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1、审核校车车况。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平安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驾驶员签订租用合同、平安责任书;严禁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 2、选好校车驾驶员。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平安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前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平安
2、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3、确定校车随车护送人员。学校要聘用一名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平安常识、应急救护常识; 4、要制定校车平安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那么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平安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平安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6、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7、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xxx小学校长: 分管校车领导: 校车管理员: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