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委建立领导班子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现就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持真正重视、真情关心、真心保护干部的原那么,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成长,构建合谐稳定的政治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担任副
2、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三、报告的事项及要求 (一)领导班子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每年报告一次。临时调整分工或处理重要工作、突发事件的临时性分工随时报告。 2、本单位中层正职、所属副局级机构副职调整前,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相关情况,调整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职位设置情况,党委(党组)会议记录,被调整干部的根本情况及现实工作表现等。 3、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出现严重矛盾或分歧影响正常工作的。 4、领导干部或领导干局部工的工作出现违法违纪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涉嫌违纪和违法犯罪被执法执纪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平安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涉及重大民事纠
3、纷的。 5、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6、其它认为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领导干部本人患病住院或手术治疗的;主要领导干部父母、配偶突发重病住院或手术治疗的;主要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去世的;领导干部家庭因病或发生事故致贫,导致生活困难的。 2、外出考察、学习或参加其他活动5天以上,经县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发前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活动的主要内容等。返回后及时 沟通情况。培训鉴定材料及时交组织部存入干部档案。 3、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
4、事前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 4、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前要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征得同意前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前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提拔后2023日内将相关证照上交县委组织部。 5、领导干部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将相关入档材料交县委组织部。 6、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7、本人认为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
5、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心保护的具体表达。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的落实。对于需要及时报告的有关事项,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如实准确向组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更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不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本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后未按要求报告备案的,在党校培训、挂职锻炼、提拔任用时一般不予考虑;对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矛盾分歧,或存在领导干部长期不到岗等现象而未按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干部因公(私)出国境事先未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的,一律不予办理政审手续。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具体负责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生上述需报告事项的,要填写县领导班子有关事项报告表和XX县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表),也可以单独形成书面材料,报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