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153578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2023年水源地保护方案 .doc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水源地保护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开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

2、市的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

3、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

4、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工程;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撤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工程。改建工程必须削

5、减污染物排放量; 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第三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十三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 第十四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到达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到达所

6、要求的水质标准。 第十五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直接影响开采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十六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 第十七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其作用是保护水源地的补给水源水量和水质。 第十八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二、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

7、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第三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和公布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位置划定和管理方法,由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

8、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城市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执行本规定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显著成绩和奉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方法由市级以上(含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五章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总结(1)水源地保护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开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2)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3)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4)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