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班子和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关于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一岗双责责任主体 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一岗双责责任要求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应当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对所辖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和领
3、导班子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分别对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人大、政协机关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及其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法院、检察机关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和副职领导干部
4、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及其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及其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及其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人民团体党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织其他成员和副职领导干部按
5、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一岗双责责任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政班子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方案推动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4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 4、监督检查
6、本部门、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5、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每半年1次)。 7、领导、组织并支持本级纪检组织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年初认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结合实际
7、,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全年按责任分解对分管部门、单位、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4、全年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5、全年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帮助分管部门、单位、科室解决问题(每季度1次)。 6、全年对分管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定期谈话不少于2次(每半年1次),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
8、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以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的意见和建议等。 7、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五、一岗双责责任考核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自查。实施方案、自查报告由各部门、单位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要列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一岗双责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因疏于管理,分管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将追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