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问责制度又见新举措 如果你是正在备考2023年国家公务员的考生,那么官员问责制度一定是你不可无视的一个热点,提醒考生们要注意到各地问责制度的新举措。 中共XX省委常委会日前讨论通过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法等文件,其中防止出现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马上异地做官,或者马上另行安排相同职级职务的现象的内容引人注目。 实施方法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外提升职务,并不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两年内不得在党内外提升职务,并不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实施方法还规定,调离现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提升职务或者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书面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的意见。 XX省纪委、监察厅的有关负责人在作该实施方法的说明时表示,为了加强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实施方法将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成员也列入问责范围。考虑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管理职权,其行为也会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实施方法对他们的问责也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