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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156327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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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2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2223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根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识别规模。原那么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根底上上浮2023%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那么上按照“一高一低一

2、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那么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中部2023省原那么上控制在20%左右;西部12省(区、市)原那么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方案、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提出了时间要求。 四、贫困户识别

3、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那么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工程落实到户。(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

4、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2023年

5、,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223万人。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是指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根本情况、贫困状况、开展状况、根底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效劳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根底。同时,对2023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根底数据登记,2023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标准、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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