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平安管理程序 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平安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3、职责3.1机械动力处是公司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3.2机械动力处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3.3技术平安处负责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3.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特种设备的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明确设备负责人。4、工作程序4.1特种设备的范围特种设备包括:各种起重机械设备、各种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4.2特种设备的采购4.2.1设
2、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门确定技术规格,交主管副总师会签,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2.2企业规划处依据批准的申请报告下达令号。4.2.3机械动力处进行比价采购或组织进行招标。4.3特种设备的验收4.3.1机械动力处及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及补充文件对到厂设备进行开箱验收。4.3.2按照合同约定由设备安装单位或机械动力处向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报验。4.3.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前方可使用。4.4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4.4.1机械动力处对购置的特种设备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转固管理方法办理转固手续,建立设备管理台帐。4.4.2机械动力处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档案包括装箱单、合格证、技术状况鉴定卡、验收报告等。4.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方法、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4.4.4机械动力处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及平安状况,保证特种设备在检验周期内正常使用。4.4.5技术平安处对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平安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