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设备质量保证书 设备材料质量保证书 1、本工程的货物是优质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及维护的情况下,所有材料和产品都应是全新的、质量可靠的;有合理的工艺性能;且应按照国家批准的标准生产;并应满足标准的要求。我单位所提供的灯具产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灯具效果图及结构图的样式及所标注的尺寸、色彩,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制造。其中灯具局部可以采用招标文件中的形式或形状相似的同类产品,但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如果我单位如能够中标,其选用的灯具必须经招标单位同意前方可进行生产,此质量保证
2、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每年一次配合设备的巡检和年检。由于生产质量造成光源、灯具、灯罩、灯杆与达不到规定使用寿命而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材料外,由我方向使用单位按材料价格(50%80%)支付人工费,我方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小时内予以答复;在甲方要求时,我方的技术人员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修理,相关的维修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为止。假设在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方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免费提供应急设备)。 3、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应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下的维修及保养效劳,并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巡查。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本身
3、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卖方须及时给与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我方负责。被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我方仍须对本合同货物实行终止且仅可收取更换材料或零(配)的本钱费。 4、假设我方对于所提供的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我方同意买方拒收并把被拒收的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比支付给买方,我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5、如果我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我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我方接受。如我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2023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有权从预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存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投标人盖章:无锡邦得光电科技 日期:2023年2023月26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