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开展资金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能级,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加快都市型工业园区的建设以增强本区工业经济实力。本着科学、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制定本管理使用方法。 二、资金的使用与支持对象: 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 三、优先支持原那么: 优先支持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和鼓励开展的产业、产品。 四、资金的主要用途: 1、高科技园区、新兴产业基地、都市型工业园区的启动与建设用引导资金。 2、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引导资金和政策性扶持资金。 3、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支持的工程、产品等方
2、面的配套资金。 4、经政府部门评定的“小巨人企业、各类先进生产企业的奖励资金。 5、企业在质量管理、环保达标、信息化建设、商标申请等方面的鼓励性资金。 五、资金安排: 2、资金实行划拨使用。 六、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操作方法: 1、企业向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上述资金用途相符合的有关材料、证书等,经主管部门初审,并签注意见后报区经济委员会。无主管企业可直接向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 2、由区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由区经济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书面意见报分管区长批准后实施。 3、区财政局依据完备的批文、材料将资金划入相关企业的银行帐户。 七、资金的管理和审计: 资金专款专用,各主管部门必须催促本系统的企业用好资金,区财政局有权监督企业的使用情况,区审计局有权对资金进行定期审计。 八、本方法由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区工业开展基金使用管理方法停止执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