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资格申请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 1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1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并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筹措资金能力;经济组织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2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500吨及以上的完好粮食仓库; 3具备国家收购质量标准规定项目的检验仪器和检验人员,具备安全保管能力和必要的保管人员。 2个体工商户 1具备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的能力; 2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50吨及以上砖瓦结构的粮食仓间; 3具备具备检验的简单仪器和感官检验能力,具备县以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量工具。 二、申报材料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者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资信证明;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5有关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材料。 同时要填报以下材料: 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2?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申请表?; 3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上交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