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区矿产品企业征管现状及稽查对策 。按照总局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2223年上半年,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组在我地区开展了矿产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局辖区内包括江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数家矿产品企业(个体户)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检查、调研,并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处理整改意见。本文根据我地区矿产品企业的征管现状,结合此次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结果,仅从稽查工作角度对我地区矿产品企业,特别是私营矿产品企业的一些涉税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提出一些工作对策。 xx是一个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境内以铬铁矿为代表的各类矿产探明储量在全区名列前茅。近十年来,随着矿山开采的放开,一大批国营、私营、个
2、体采矿企业大量涌现,成为xx税收一个新的增长点,为xx地方经济的开展做出了积极的奉献。但这批新成立的矿产品企业规模大小不一,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纳税意识普遍缺乏,成为税务部门日常征管、稽查工作的一个难点。 我地区的矿产品行业涉足者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到达一定规模、账证齐全的大型国有矿产品企业,如江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西藏矿股xx分公司;二是到达一定规模,账证根本齐全的民营矿产品企业,如扎XX县区松卡铜矿厂和隆孜县华钰矿业;其余为规模较小,账证不齐的私营(个体)矿点,以XX县区辖区内的个体矿最为典型。 202223年3月末至4月中旬,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我局辖区内的各矿产品企业进行了检查、
3、调研。本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为我地区第一类矿产品企业,各方面都较为健全的江南矿业股份,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出具了检查报告,工作组检查结果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查补税额占企业当期应纳税总额的比重较少(2.97),从侧面反映了我局征管、稽查部门对该企业日常税收管理根本到位;第二、查补税种较为单一,除少量印花税外,其余均为所得税,在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方面没有发现问题;第三、查补税款除来自我局历史遗留问题外,其余为计税工资确定问题,主要原因是采矿民工季节性和变动性强(人员流动性强)。这三点特征从整体上说明了我局征管部门对该企业的日常管理比较到位外,也反映了地区国有矿产品企业的纳税意识较强,同时对局部
4、涉税遗留问题的解决敲响了警钟。 区局工作组的另一项检查工程是私营(个体)矿产品企业,分别检查了隆孜县华钰矿业与XX县区个体户赵冠华的矿点,经检查组检查没有发现突出问题。据了解,各县局为了抓好矿产业税收管理,在分析矿产税源的根底上,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及矿点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了解开采情况,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和联系,进一步强化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税款的流失。 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组认真细致的检查工作给我地区矿产品企业税收征管、稽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从整体上来看,工作组此次所检查三户企业的纳税情况是根本正常的,特别是私营
5、矿产品企业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本文认为,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大型矿产品企业,对私营矿产品企业的检查无论从时间还是外围了解度上都不是很充裕,正如区局工作组在整改建议中提到:xx地区矿产品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远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约为11:6),从税务稽查部门日常工作角度来看,我局辖区内的各类矿产品企业中私营矿产品企业存在各类涉税违法问题的可能性更大,在具体日常征管方面的主要表现有: 一、国营、私营矿产品企业税收征管难度差异大。我地区的国有矿产品企业根本上为大型矿产品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较高、纳税意识也较强,照章纳税已成为一种共识,方便了税务部门的管理;而私营矿产品企业由于管理人员良
6、莠不齐、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纳税意识普遍较差,从源头上增加了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偷漏税现象的出现几率。 二、私营矿产品企业建账难。我地区规模较大的矿产品企业均建有账,为税务部门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但小规模的矿产品企业大多不建账或无力建账,这就为偷逃税埋下伏笔,而稽查部门检查的主要依据又是会计凭证及账簿,对不建账的矿产品企业常常无从下手,导致日常征管难度大、稽查工作难以进行。 三、不能准确掌握小规模矿产品企业收入。矿产品企业销售矿产品需缴纳增值税,在应税收入确实认上,矿产品企业多以销售矿石为主要形式,有的矿产品企业为了在账面上少计收入,将所开采的产品在采矿地直接销售给中间倒矿商,造成矿产品企业税收的流失;还有的矿产品企业以合同价格销售的名义人为地压低矿产品的交易价格,导致矿产品企业收入和利润的转移,造成所得税的流失。以上种种问题都对销售收入确实认造成干扰。 四、核实矿产品企业本钱、费用支出难。由于矿产品企业生产地大多分布在野外,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少,而矿产品企业工程投资大,建设工程多、费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