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转播上级视频会议;区直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培训等。为节省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区级各党政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应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二、会场分布 1.设三个主会场,即区政中心一楼东会议室、二楼会议室、九楼会议室。 2.设38个分会场,每乡镇、园区2个。 三、日常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视频会议期间主控室MCU等核心设备的操作;对全区各分场
2、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备操作,主会场设备、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及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分会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明确2名会议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系统操作员,负责设备管理、系统联调等工作;1名为会议责任人员(原那么上为乡镇、街道及园区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会场支配、会议纪律等工作。该岗位管理人员必需固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准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3.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是利用全省政务专网进行传输,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
3、市政府及保密部门对内网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网络线路,认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平平稳定运行。 4.区政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有关状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以下行为,区政府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1、不按通知要求参与二次系统联调,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或音视频信号消逝问题的;2、分会场参会人员不全、座次不齐、纪律松散的;3、因不按技术标准操作或组织管理问题影响分会场收听收看效果的。 四、会场要求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依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
4、,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楚。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任凭拆装,要有平安牢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平安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系统联调时间及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 2.转播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区直各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应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联系统对接。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要提
5、前下发通知,并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挂念做好设备联调等相关会务工作。 六、会前预备 1.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要在各分会场开头预备前,应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 2.各分会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依据会议通知中的联调时间准时支配,准时参与联调(第一次联调时间一般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其次次联调时间为会议开头前1小时)。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依据视频会议系统操作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逐级检查系统状况,如觉察本单位在设备正常开启下,不能连接主会场的,要马上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以便组织抢修。联调时要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主会场传送到分会场
6、的音、视频号是否清楚;二是查看所在分会场音视频信号传送到主会场是否清楚;三是开会期间要查看会议秩序,确保会场纪律。 3.会议开头前1小时,各分会场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头值机。要依据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设备开启后,依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状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洁净。会议开头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4.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接受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答复。各分会场应答时应实行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
7、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5.如网络或设备消逝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与会议。 6.各分会场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七、会议召开 1.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状况,如有问题马上与区政府办公室及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2.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与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3.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依据会议需要准时切换会场画面。 4.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状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依据现场状况准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要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至消逝不应有的画面;当设备或网络消逝故障时,分会场应马上向主会场汇报,尽快予以排解,在此期间,分会场参与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假设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解,在得到主会场的许可前方可撤离会场,到就近分会场连续参与会议。 5.会议召开期间,除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八、会议结束 1.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才可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2.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准时把人员参会状况及会议过程中消逝的问题向会议主办单位反响,并将消逝的技术问题告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