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区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X区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区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X区城乡综合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20XX年1月10日至X月20日,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对全区所有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改造进行整治。二、整治内容(一)户外广告整治。拆除未经许可擅自设置、超过许可期限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包括地面独立式、移动式、橱窗式、擎天柱式、桥梁涵洞以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路灯杆等;符
2、合城市规划要求但存在设置档次低下的户外广告按整治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后保留。(二)牌匾整治。拆除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牌匾;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牌匾(包括一店多匾、陈旧破损、字体残缺、蒙汉文不达标等)。(三)建筑外立面改造整治。拆除未经许可擅自改造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的建筑外立面。三、职责分工各镇街:负责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改造的调查摸底和拆除工作,并报区城管办备案。区城管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考工作;负责对全区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进行编号和建档。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完善户外广告和牌匾审批办法;负责建立属地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开展审批工作;负责协助区城管办开展督考工作;负责对赤锡路、钓鱼台路、商业步行街和万达广场进行摸排整顿,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制式、一店一匾”的工作原则,逐步规范统一,全区推广。区民宗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蒙汉文并用的监查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匾和建筑外立面整治现场的执法保障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制定完善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办法;负责建立属地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开展审批工作;负责协助区城管办开展督考工作。四、整治验收整治结束后,由区城管办按X区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制度(XX城管委发20211号)和城乡综合管理考评标准(XX城管委发20216号)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