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总经理平安消费责任制 1、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公司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在全公司贯彻执行党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平安消费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本公司平安消费责任制的制定,研究决定平安严峻决策。3、全面落实集团公司 平安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尽心履职责,主动抓工作,提高执行力,落实全过程“的行为标准,创立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4、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平安治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级领导平安消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职能作用。5、组织公司严峻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施行。6、组织全公司的平安大检查,为各种平安活动的开展,全公司职工的平安培训提供资金支持。7、经常听取和采纳广阔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在平安治理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人员,表彰奖励在平安保障设备上改革创新的人员,对发生质量平安事故的有关人员按责任大小及时做出处理。8、检查各分管副总经理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9、主持煤矿井下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工作,并负责监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