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平安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凤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防止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快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间储存 、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平安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转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外表温度不得超过40。 (7)乙快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8)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额保存不小于98kPa的压强。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