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财政局肺炎防控资金监管方案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峻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的通知?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峻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平安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政策执行到位。财政部门是否通过预算足额支配,库款优先保障,资金提前拨付。资金使用部门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落实确诊和疑似人员医疗救治、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政策,落实紧急选购政策对未挂网的急需药品和其他物资设备开通绿色通道,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流程,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 2.严格纪律要求。严禁任何地方和
2、部门擅自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或转变用途;严禁将上级财政支配的疫情防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擅自调整补贴补助政策标准及政策适用对象范围;严禁借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严禁借紧急选购之名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商品效劳纳入紧急选购范围;严禁统计信息和数据造假,不得瞒报、漏报、乱报统计信息和数据。 二、工作措施 1.分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检查。第一组组长刘勇,成员何志明、王仲,负责检查局相关股室,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其次组组长王中茂,成员马敏、何佰万,负责县疾
3、病预防把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 2.严峻追责问责。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对疫情防控资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峻处理,切实追踪问责。 三、工作方式 1.在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以线上监督为主。由各股室及资金使用单位按要求供给上级资金文件、凭证,支付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线上报送监督局。准时跟踪各地各部门资金管理使用状况和社会舆情,催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准时公开财政支持政策,针对各方面反映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组织力量快速进行排查。 2.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后,实行现场监督。监督局依据各股室及资金使用单位供给的资料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挪用挤占、假公济私、损失铺张等违法违规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