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程序 一、建立工会的程序: (1)建立工会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向市总工会报告企业的职工人数、拟组建的工会组织名称、筹备小组的组成等根本情况; (2)由筹备小组在企业内开展宣传发开工作,内容包括:工会的性质任务、会员的权利义务; 在宣传发动的根底上开展会员,即职工自愿填写入会申请表,由筹备小组审批、公布; (3)会员开展到企业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时,可以适时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比较多的,还要选举女职工委员会,并将选举结果报告市总工会; (4)市总工会批复后,可以召开成立大会,同时开展工会活动。 二、组建工会的本卷须知: (1)工会主席、副
2、主席人选不能是企业主的近亲属; (2)但凡企业有党组织的,工会委员会的人选应该报企业党组织审查同意;没有党组织的,应当报镇乡党委审查同意; (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不能是该工会的主席、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和工会经费管理人员; (4)企业的女职工委员会是企业工会的下属组织,按照中央书记处1989年的协调会议精神,但凡成立了工会的企业,不再独立建立妇女组织;基层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是地方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的女主席(副主席)担任; (5)工会委员会(包括经费审查委员会)必须民主选举产生,报上级工会批准;女职工委员会协商产生,由同级基层工会批准。 第2页 共2页